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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

引言 2026年4月26日,耐火材料出口龙头濮耐股份(002225.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12月

2026-05-14T09:51:40+08:00

一、两用物项及管制规定 (一)“两用物项”的法律定义 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这一概念的核心特征在于“双重用

2026-05-06T10:20:36+08:00

本文基于深圳海关2026年第一季度公开发布的28份涉及两用物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系统性实证研究。分析表明,两用物项案件在同期行政处罚中占比显著,第一季度合计121份行政处罚案例,涉两用物项的案例为28件,占比约20%,反映了海关监管的重心。 本文从处罚机关

2026-04-30T08:38+08:00

一、判断标准 商务部、海关总署2023年第39号公告(现已被整合纳入2024年第51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定了一个明确规则:人造石墨要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技术指标,才算管制物项。注意,是三个都要达标,缺一不可。 反过来说,只要有一项不

2026-04-24T13:40:34+08:00

在全球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国家安全边界不断重构的宏观背景下,兼具民用与军用双重属性的两用物项,已成为国际贸易与国家战略竞争的交汇点。近期,深圳中院对王某等27人走私锑锭案作出判决,主犯获刑十二年,罚金百万,再次以严峻的司法案例警示市场:两用物项出口已从传统的贸易

2026-04-23T10:03:49+08:00

前言 自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颁布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体系进入全面系统化建设阶段。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依据该法,陆续出台针对无人机、石墨、高压水炮、稀土等关键物项的出口管制公告,开始加速构建以《出口

2026-04-14T09:42:08+08:00

在4月9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有美媒就中方稀土出口管制发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回应称,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2025年10月9日公布的相关出口管制等措施,暂停实施至2026年11月10日。中美双方将通过经贸磋商机制就各自关切持续保持沟通。

2026-04-10T14:09:37+08:00

2月24日,商务部将40家日本实体分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强化对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本次管制措施聚焦高风险实体与两用物项,同时设置了名单移出渠道,兼顾执法刚性与程序正当。最新管制措施释放明确信号:我国将持续沿“风险更精细、管理更规范、执法更明确”方向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对国内企业而言,需尽快认清最新的管制逻辑与合规红线,开展两用物项与对日业务风险排查,在安全与发展间实现稳健平衡。

2026-03-16T08:43+08:00

2026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两项重要公告,分别将 20家日本实体纳入中国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将另外 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关注名单】。 一、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二、管制

2026-03-12T08:58+08:00

商务部1月发布2026年第1号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公告,决定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2月24日,商务部宣布对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20家

2026-03-04T19:37: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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