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法律红线-《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国出口管制法律体系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要求,特别是在管控名单机制、关注名单制度、出口凭证
1月6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1号 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禁止所有
近日,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公布大机关缉违字〔2025〕296号行政处罚决定,大连某公司因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金属锑,被海关罚款1万元。
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与国家安全战略背景下,我国对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呈现不断强化与精细化的趋势。笔者在实务中常遇到一类咨询:企业申报了无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的税则号列(A税号),而海关最终认定货物应归入需要办证的B税号。这看似微小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布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5年第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常永生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于2024年12月1日生效后,上海市首份公开将“无证出口管制物项”径直认定为《刑法》第151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刑事判例,对出口企业合规基准具有溯及意义。
摘 要:《出口管制法》实施5年以来,海关对于出口管制违法行为的查办一直在进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施行后该类案件更是热度不减,成为现象级的存在。目前来看,之前海关批量查处的该类案件已经陆续发布处理结果,原先关注的新旧法过渡期的法律适用、不同法律规定如何衔接
在12月18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介绍了对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的最新进展。 何亚东表示,对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来,中方主管部门向中国出口商进行了政策宣介。随着相关出口和合规经验的积累,部分中国出口商已初步达到申请通用许可的基本要求。
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
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必须警惕的认知误区(上篇)》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必须警惕的认知误区(中篇)》中,我们系统梳理了物项属性与执法层面的十大常见认知误区,并提供了相应的合规指引。本文选取实务中的代表性案例,以案释法,帮助出口企业更好理解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