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时刻已然到来!经党中央批准,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一日期承载着深刻的时代象征意义——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如今,同样在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正式落地,向世界彰显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与魄力。 对于深耕法律服务领域的同仁而言,精准把握封关政策的法治内涵,布局服务方向,既是助力自贸港高质量建设的责任,更是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机遇。今天,我们就全面梳理封关运作的核心背景与五大关键政策框架,为律师同仁及相关市场主体搭建政策认知的核心桥梁。
本系列第五篇文章将继续探索南美地区司法辖区在纵向垄断协议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执法动态,本篇聚焦阿根廷的纵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 阿根廷竞争法起源于1923年,现行竞争法律体系以2018年颁布的第27442号法案 (“《2018年竞争法》”)为核心。该法案确立了国家竞争保护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Defensa de la Competencia,“CNDC”)作为监管反垄断事务的主要机构,负责调查反竞争行为、审查并购交易等。
南亚,一个不容忽视人口众多的新兴市场,正凭借追赶优势快速进入全球投资视野。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南亚国家孟加拉国正成为中资企业海外投资的新热点。这个拥有1.7亿人口、年均GDP增速长期保持在6%以上的新兴市场,被世界银行誉为“下一个亚洲经济奇迹”。机
2025年12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常永生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于2024年12月1日生效后,上海市首份公开将“无证出口管制物项”径直认定为《刑法》第151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刑事判例,对出口企业合规基准具有溯及意义。
根据欧盟委员会最新消息,欧盟将进一步扩展碳关税的征收范围,将碳关税扩大到部分组装产品,例如汽车及部件、洗衣机、厨房电器、园艺工具等组装成品,这些产品基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计算并缴纳税费。这意味着,以后这些产品出口到欧盟将需缴纳高额税费。 2025年12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以下简称“国税15号文”)作为国家规范平台经济税收征管的重要法律法规,不仅通过数据透明化落实税收应收尽收原则,更有助于及时发现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是跨境电商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提质的必然趋势。该政策落地实施以来,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监管体系归集的涉税信息与跨境电商企业申报的收入之间的差异,已成为行业合规痛点。
摘 要:《出口管制法》实施5年以来,海关对于出口管制违法行为的查办一直在进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施行后该类案件更是热度不减,成为现象级的存在。目前来看,之前海关批量查处的该类案件已经陆续发布处理结果,原先关注的新旧法过渡期的法律适用、不同法律规定如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