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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关于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市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国药监妆〔2025〕16号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本市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2026-05-21T09:36:40+08:00

来源:卓纬律师事务所,作者:刘向东、王珊珊。 2026年3月11日,昆明海关公布对广东某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因该企业雇佣 “水客”携带金属锆(航空发动机关键材料,两用物项)出境,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且未向海关申报,被罚没收金属锆和缴

2026-05-21T09:30:35+0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以下简称《注册规定》)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公布,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注册规定》配套目录清单 海关总署根据对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安全历史数据、消费

2026-05-19T11:02:01+08:00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1号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进口化妆品

2026-05-15T08:45+08:00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

2026-05-14T10:02:03+08:00

2026年5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84号令,新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旧版同步废止。此次新规是一次删繁就简、去备案化、数字化升级的重大调整,直接关系到企业通关效率与合规成本,化妆品进出口企业需提前了解相关变化。

2026-05-14T09:56:07+08:00

第四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以下简称“链博会”)将于2026年6月22日至26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举办,是以供应链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致力于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为进一步做好链博会期间海关通关保障工作,北京海关研究制

2026-05-13T18:43+08: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6]40号)要求,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重点商品管理,有关情况如下: 自2026年5月11日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境外保税

2026-05-13T10:30:16+08:00

一、两用物项及管制规定 (一)“两用物项”的法律定义 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这一概念的核心特征在于“双重用

2026-05-06T10:20:36+08:00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04-28T09:5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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