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第11号)正式发布(以下简称“11号公告”)。该公告的主体结构沿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框架,全面明确了出口业务适用增值
第五条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关税。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按照进口货物征收关税。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在规定数额以内的免征关税。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和免征关税数额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条解
2月6日上午,“云南商法服务每周一讲”第四讲在昆明中央法务区顺利开讲。
一、背景说明 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健全多式联运体系。为落实《行动方案》要求,支持海铁联运、水水中转业务发展,通过创新符合多式联运发展需要的海关监管模式,进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海关信用管理制度,2026年1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60号(关于执行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及有关事宜的公告),与 2025 年相比,2026 年的税则调整呈现出更强的结构性特征,聚焦于科技自立自强、绿色循环发展和民生保障三大重点领域。这种调整不仅体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特征,也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新《对外贸易法》”)即将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1]相较于现行法律,新法明确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贸易强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前一期文章中(请见:新《对外贸易法》系列解读(一):以制度型开放
专家解读一:开辟中国商事调解新征程的重大法治之举 作者:刘敬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日益走深走实,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商事争议特别是国际商事争议日益复杂增多,企业等经营主体对高效优质解决商事争议的需求不断提升。《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行政法规,其出台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开辟我国商事调解新征程的重大法治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