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进入倒计时!2025年12月18日,这一历史性节点将正式开启海南“‘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全新开放格局。本文深度解析了海南自贸港的政策红利与企业战略机遇,为投资者提供前沿布局指南。 一、引言 自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
2025年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新闻发布会之后,封关后“零关税”货物进口政策和监管规定在市场的热切关注中发布。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海南自贸港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制度安
继欧盟《人工智能法案》[1](“《AI法案》”)于2024年8月1日生效后,其第五章“通用人工智能模型(General-purpose AI Models)”已于2025年8月2日起正式实施[2]。 为配合该部分内容的实施,欧盟委员会(European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海南岛全岛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一线放开”如何实现货物“零关税”自由流动?“二线管住”如何平衡开放与监
2025年7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海南跨境资管细则》”)。该细则将于2025年8月2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海南跨境资管试点”)
为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2025年6月9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
在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优化稳定外资税收环境的背景下,财政部、税务总局与商务部于2025年6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该公告自202
本文探讨特朗普《大而美法案》中影响受控外国企业(CFC)及其股东的修订内容。CFC相关条款涉及以下情形: 1、美国海归创业。 2、中国家族企业的股东移民到美国。 3、中国创业公司从美国投资人融资。 4、中国集团在美国设立子公司。
和之前众议院提出的法案一致,州和地方税(SALT)的个人分享扣除上限将会从10,000美元提升到40,000美元(对于单独报税的已婚纳税人该上限减半)。此次上调包含一个逐步降低扣除上限额机制,即随着纳税人调整后总收入超过50万美元(对于单独报税的已婚个人该上限减半),扣除上限额会逐步降低,直至降至10,000美元(对于单独报税的已婚个人该上限减半)。 根据最终法案,4万美金的扣除上限将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并且会在2029年之后的纳税年度终止(之前版本的提案是永久延长该扣除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