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是中国在东非最大的贸易伙伴,最近肯尼亚当局对PVOC认证进行收紧,根据KEBS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涉及签发时限,费用及过渡期安排,出口企业们必须依据最新政策进行更新。 一、肯尼亚PVoC新规要点 2026年2月8日前证书收紧截止期提出的检验申请
肯《旗帜报》近日报道,肯尼亚作为东非地区投资目的地的竞争力正被其他经济体蚕食。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最新发布的报告评估了流入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COMESA)地区的外国投资。报告数据显示,2024年肯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基本保持不变,为15亿美元,然而其他指标均有所下降,跨境并购活动下降了51%,已公布的绿地项目价值下降了80%,项目数量也从2023年的85个降至2024年的69个。 报告指出在观察期间,埃及的FDI因Ras El-Hekma城市发展项目增幅最大;埃塞俄比亚FDI流入量增长22%,达33亿美元;刚果(金)FDI流入量增长21%,达31亿美元;乌干
肯尼亚作为东非门户、区域交通枢纽和数字经济先锋,正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门目的地。本文将系统梳理肯尼亚的基本国情、法律体系、投资机会,并重点提示中资企业在当地投资需警惕的重大法律风险。 一 、肯尼亚概况:东非的“经济引擎” &n
近日,肯尼亚税务局(KPA)放宽了一项新规定,该规定要求所有进口商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书(CoO)于2025年10 月1日生效。 税务人员还开设了一个窗口,在无CoO的特殊情况下,可以接受其他清关文件,包括载有原产地详细信息的原产地声明、出口国主管当局签发的出口许可证或执照、出口国的海关出口申报单或肯尼亚标准局认可的代理人签发的符合性预验证证书。为了进一步减轻进口商的负担,KRA免除了10个产品类别(包括二手货物)的CoO规则。这对进口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他们曾抗议对进口二手车和其他优惠产品征收原产地税,称其重复并增加了经营成本。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肯尼亚税务局 (KRA) 发布最新强制性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至肯尼亚的货物,在原有PVOC/COC证书的基础上,必须额外附有由出口国“主管当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COO)。  
肯《旗帜报》近日报道,在政府持续的激励措施以及一系列其他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当地汽车装配行业迎来繁荣。业内人士表示,肯尼亚中央银行(CBK)10%的基准利率、强势先令、不断增加的农业综合企业及非洲内部贸易均有助于该行业的发展;10年前,本地组装汽车占45%,进口
肯尼亚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第三大经济体,也是该地区多元化发展程度较高的经济体之一。肯尼亚是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等区域合作组织的倡导者,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相对完善的经济基础,发挥着向东非、中非辐射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