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泰国外商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泰国已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第一站目的地。然而,除了外商投资准入政策,土地所有权问题也是中国企业在泰国进行长期投资时必须面对的关键议题。因此,本文将介绍外国投资者在泰国获取土地的潜在途径,以支持企业在泰国的长期发展计划。
调解是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方的协助下友好解决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Mediation is as good as the mediators. 调解员在商事调解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是商事争议能否成功化解的关键力量。在我国“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商事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对于维护我国国际商贸秩序,增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对商事调解中调解员的资格与条件、参与调解的原则与职责、商事调解技能进行简要介绍。
在争议解决的实务中,除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据理力争,还出现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调解避免了两造激烈的对抗,转而以沟通、理解和妥协为核心,为双方搭建起一座对话的桥梁,力求在尊重双方权益的基础上,寻找一个既能维护各自利益,又能促进双方关系和谐的解决方案。本文从调解的价值与策略出发,尝试初步探讨一条以和为贵的争议解决之道。
维好协议是跨境投资的保障与桥梁,通过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提供保证,维持其债券发行稳定。但该协议在我国内地法律中尚无明确规定,存在担保法律性质及破产风险的争议。香港法院对维好协议的判决显示,香港法院关注:确保维好协议管辖协议有效;执行地法院无专属管辖权等条件满足;证明维好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维好义务。内地法院认可和执行涉维好协议的判决关注:香港法院判决是否为可执行的终审判决;维好协议是否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内地与香港在跨境破产合作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合作方案,提高合作效率,以应对全球经济放缓下的跨境破产问题。
2024年11月初,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作为仲裁行业一直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我一直期待中国仲裁法能够面向世界,更加开放包容,并相信或许唯有如此,中国才能在未来成为真正的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在世界话语体系中获取更多的权重。由此,我仔细研读了修订草案,发现其中多处体现了我国立法者的决心和勇气,也感触颇多,谨趁热打铁概括如下,抛砖引玉供各位专家、同仁参考。
本文结合笔者协助中国企业处理跨境诉讼的经验,围绕跨境送达的重要意义、法律要点及攻防策略提供分析及建议,供中国企业决策者参考。
根据美国法律,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任何单词、短语、符号、设计或者他们的组合,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近年来,加工贸易业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流程精简优化、信息化系统应用升级,便利程度不断提升,对企业的自律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加工贸易监管水平,特编写本系列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加工贸易企业能够以案为鉴依法依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