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实施。有的出口企业认为碳关税的纳税人是身在欧盟的进口方,与自己无关;有的出口企业认为即使碳关税转嫁到自己头上,好像也只能默默承受。无论是事不关己的态度还是自愿当“冤大头”的态度,都体现出一个共性问题
2026年,中国企业“不出海就出局”已成共识。但更残酷的现实是:“乱出海,可能更快出局”。 有企业因数据违规被欧盟开出上亿欧元罚单;有制造厂在墨西哥因加班制度违法遭遇全员罢工;更有跨境电商因支付方式不本地化,73%订单直接流失……这些不是“万一”,而是“常态”
引言 欧盟《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CBAM条例》”)于2023年5月生效并于2025年10月进行了修订[1],该条例旨在对欧盟进口的部分产品施加与欧盟境内产品相当的碳排放成本,以应对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CBAM条例》”)于2023年5月正式生效。[1]作为其中最核心的要求,《CBAM条例》规定欧盟进口商自2027年起需要为其于2026年进口的钢铁、水泥、化肥、铝、氢和电力(
一、CBAM到底是个啥? CBAM,全称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出的一项贸易政策工具。简单来说,它就是一种“碳关税”,旨在减少国际贸易中的碳泄漏问题。过渡期(2023年10月—2025年12月)已经结束,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开始征收碳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是欧盟于2023年5月17日颁布的一项环境贸易政策。据欧盟官方称: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旨在对进口商品施加与在欧盟(EU)内经营的设施同等的碳成本,是对欧盟排放
中国贸促会1月28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王文帅介绍,中国工商界坚决反对欧方对中国企业的歧视行为和带有明显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错误做法,呼吁欧方为中方企业提供公平、透明、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避免损害中国企业赴欧投
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实质性收费阶段,全球“碳关税”首只靴子落地。 这一政策的全面实施,也成为中国出口企业必须直面的一张新考卷。从钢铁、铝等基础原材料到汽车部件、机械设备等下游产业,一场涉及成本核算、技术升级、供应链重构的绿色贸
泰国作为东南亚第二大经济体,正加速向低碳经济转型,并设定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30%、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近来随着泰国 Direct PPA 政策落地和可再生能源目标的推进,中资企业投资泰国新能源项目正迎来黄金机遇期,把握合规要点、做好风险防控亦是成功的关键。
近日,欧盟集中公布了24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配套文件(含主文件及其附件,部分文件待正式发布或处于提案阶段),涵盖隐含碳排放计算方法、默认值设定、核查原则、免费配额调整等内容。此次发布备受关注及争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