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国商会(Germ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于2024年底发布了《2024/25年度商业信心调查报告》[1](“《调查报告》”)。该报告指出,在华德企有深度融入中国商业生态系统的趋势,40%的受访企业表示将使中国部分的决策环节更加独立于总部。该报告将这种被中国本土市场竞争格局与监管环境变化所驱使的战略转型过程定义为“本土化3.0”(Localization 3.0)。而从笔者的经验来看,无论是更多地启用中国本土人才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是计划在中国建立独立的研发中心,近年来在华外企大多呈现出类似的态势。
6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厄瓜多尔国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互认安排
“我们将继续统筹全国贸促系统力量,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外贸重点省份组织相关行业和外贸企业专场招聘会。”在中国贸促会6月27日举行的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王琳洁透露。 “在稳就业工作中,中国贸促会
9月8日,我国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自11月1日起施行。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国范围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国范围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回应各界关注的问题,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此作了解读。
2024年8月16日,日本修订了《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增加了对半导体设备等核心产业实施外资投资监管的条款,适用于9月15日之后进行的直接投资或特定收购。
据《金融时报》8月13日报道,根据德国央行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德国对华直接投资总计约73亿欧元,超过2023年全年的65亿欧元。其中,一季度德国对华直接投资24.8亿欧元,第二季度增至48亿欧元。投资中的大部分都是在华德企利润再投资,主要来自德国大型汽车制造商。过去五年来,德国投资一直占欧盟27国对华投资的50%以上,预计对华投资的强劲势头将继续保持。
近年来,中国对非投资规模稳步增长,投资领域不断拓展,投资项目落地生根,不仅促进了非洲的经济增长,也显著加快了非洲的工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