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十国领导人近日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确认将加快完成法律审核、国内程序等工作,推动2025年签署升级议定书。商界、学界人士普遍认为,这将为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助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据商务部消息,中国与东盟十国领导人10日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并发表《中国—东盟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
在合作区正式封关运作后,遵循《总体方案》要求制定的一系列横琴特有政策将为合作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与保障。为便于广大企业和关心合作区发展的人士了解相关政策,我们在此对合作区封关后海关监管领域的主要规定概览导引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8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安排,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一线”进出免税、保税货物实行简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