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外汇业务中的国际收支是什么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简单来说就是境内居民个人经由国内银行完成和境外主体之间外汇或人民币跨境收付时,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这笔跨境交易真实交易信息的统计制度。它不等同于个人年度便利化购汇结汇,购汇是换汇环节,国际收支申报是跨境资金发生实际跨境流动之后的统计报送,哪怕你的换汇在 5 万美元便利额度之内,一旦资金实际跨境汇出或收到境外打来的款项,就要看是否触发申报义务,这也是个人投资、汇款时很容易混淆的关键点。
二、个人国际收支申报范围
属于申报范畴的,主要是境内居民个人依托境内银行,和境外非居民发生的各类跨境外汇、人民币收付款行为,像向国外合作方汇款、收到国外的分红、租金、劳务报酬,都属于申报范围。
有几类情形可以免于申报:单笔等值 1 万美元及以下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可免填报申报信息,但银行仍然会采集交易基础数据;外币现钞存取、单纯汇路问题造成的跨境流转、境内个人和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的人民币转账,现行规则暂不需要开展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要特别提醒,是否免申报只看单笔交易金额,不改变这笔交易本身是否符合外汇监管的实质合规要求,赴外股权投资这类资本项目交易,即便小额,也不能借经常项目名义汇出。
三、个人国际收支申报核心规则
遵循 “收入看来源、支出看用途” 的核心原则,全部申报内容必须如实匹配真实交易背景,不得虚构留学、旅游等用途掩盖投资类交易,交易编码、交易附言都要客观描述业务实质,申报主体为境内办理收付的个人本身,不会由银行代为填报交易性质信息。
即便是交易本身存在其他合规瑕疵,只要已经发生跨境收付事实,个人依旧需要按照真实情况完成申报,申报本身不等于对交易合法性做背书,不会豁免业务本身应当履行的其他外汇登记、备案义务。
如果交易对手是身处国内的非居民,收付时除了正常填写交易内容,附言还需要标注 “收到境内非居民款项” 或 “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 的字样,区分普通境外跨境交易。
年度 5 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只适用于旅游、留学等经常项目,不能直接用于公司入股、不动产投资等资本类出境,即便完成申报,也不能改变用途违规的性质。
四、个人国际收支申报实操流程
当你在银行办理对日跨境汇出,或是收到外国方面汇入款项时,银行会先采集收付款人、币种金额等基础信息,该部分无需个人填写,由银行系统报送至数字外管平台。
如果这笔交易不在免申报限额内,个人就需要填写对应单据,对外汇款一般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收到境外资金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既可以选择网点纸质单据,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电子渠道完成填报,重点填好交易对应编码、对方常驻国家地区、如实撰写交易附言。
完成填报提交银行审核后,银行会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信息上传外汇管理系统;若是境外款项已经入账,银行通知补申报的,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报,逾期不报会产生外汇方面的记录影响后续跨境业务办理。
原标题:协力研究|出海日本投资系列(119)——境内外个人外汇业务(三)
来源:协力法讯
作者:
- 葛太红 ,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 刘雯,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 李文进,协力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声明:本公众号转载个人的学术性、评论性文章,均仅代表笔者个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的态度和立场。
延伸阅读:
出海日本投资系列——注册日本公司流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