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麦隆与欧盟启动了《经济伙伴协定》关税削减的第十阶段。本阶段涉及2233种产品,这些产品的关税和税费将被削减60%。此轮降税涵盖了多个财政收益较高的产品类别,如乘用车与运输车辆、摩托车、燃油、水泥、电视机、拖拉机、洗手盆、餐具、瓷砖,以及部分谷物(高粱、小麦、大麦、黑麦)等。 第一类产品的关税削减始于2016年8月4日,每年削减25%,已于2019年8月3日实现完全免税,包括医药品、化肥、天然气和农药等。第二类产品(如独轮车、货运车辆等)自2017年起开始降税,并于2023年8月3日达到100%削减。而第三类产品的关税则从2025年起每年减少10%,直到2029年。 尽管喀麦隆与欧盟
关于中国与喀麦隆税收协定以及中国与巴西税收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喀协定》)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喀双方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