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贸企通”公众号
“贸企通”公众号
“贸企通”视频号
“贸企通”视频号
标签: 公告

关于实施中国—贝宁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贝宁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贝宁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国海关、贝宁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贝宁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贝宁海关AEO制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 二、中国海关、贝宁海关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便利措施:适用较低的单证

2025-08-04T08:49+08:00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乌克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2024-04-09T17:32+08:00

2013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3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日本40.5%,美国30.1%。2019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24-03-22T09:18+08:00

为做好高风险特殊物品进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海关总署制定了《高风险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准入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2024-01-16T16:53+08:00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安排,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一线”进出免税、保税货物实行简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1-12T13:04+08:00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6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

2023-12-27T11:36+08:00
support_agent
业务咨询
arrow_upward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