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涉美出口管制动态评析

(一)发布拨款法案大幅增长BIS拨款预算并指明出口管制方向[1]

当地时间2026年1月5日,美国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苏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在《商务、司法、科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能源与水资源开发;以及内政、环境及相关机构的资金法案》(Commerce, Justice, Science, and Related Agencies; Energy and Water Development; and Interior, Environment, and Related Agencies funding bills)发布后,发表声明。根据公布的法案文本及随附的解释声明,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在2026财年将获得2.35亿美元的直接拨款,较2025财年的执行水平大幅增长了4400万美元,增幅高达23%。此次拨款法案不仅确定了总额,还通过解释声明指明BIS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向:

  • 明确支持商务部推动美国在尖端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的相关举措,尤其聚焦那些对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例如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端半导体。立法者在声明中强调,BIS需要利用新增资金加强对先进计算芯片出口限制的执行力度。
  • 对所有向中国某科技公司、某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签发的出口许可证进行全面复核,并通过跨部门许可证复核流程,酌情撤销相关许可证。BIS须在本法案颁布后30天内,向相关委员会提交该指令的执行情况报告。
  • BIS须持续评估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24年2月认定的“关键新兴技术”清单内的所有技术,防范外国竞争对手获取美国的新兴与基础技术。
  • 在中国台湾地区及芬兰这两个战略重要性日益提升的辖区增设出口管制官员岗位。

(二)修订EAR放宽特定先进计算芯片对中国出口许可政策[2]

2026年1月14日,美国BIS发布新规,修订了针对先进计算物项的许可审查政策,规定若满足特定安全要求,BIS 将对出口至中国(含港澳)的英伟达 H200、AMD MI325X 及同类芯片,采取逐案审核的许可证审核政策。该规则是对特朗普总统 2025 年 12 月 8 日声明允许向中国获批客户出口 H200 及同类产品的落实。但该规则明确规定采用逐案审核的许可政策需满足如下严格的要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适用逐案审核的产品仅限于总处理性能(TPP)低于 21,000且总 DRAM 带宽低于 6,500 GB/s的英伟达 H200、AMD MI325X 及同等技术参数芯片;
  • 适用出口目的地方面,逐案审核仅适用于出口目的地及最终用户所在地为中国(含港澳)的交易场景。规则明确规定,如果出口交易的最终用户不在中国澳门或D:5组国家,即便该最终用户的总部或其最终母公司位于中国澳门或 D:5 组国家,该出口交易仍不适用逐案审核,维持 “推定拒绝” 政策;
  • 另外,若适用逐案审核政策,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一套完整的证明文件以证实合规要求与承诺,具体包含:

从上述修订内容不难看出,尽管本次EAR从规则上放宽了对于特定先进计算芯片的许可证审核政策,但适用“逐案审查”需满足的证明要求仍然非常严苛,甚至存在难以满足的现实风险,例如提供证明确保相关芯片美国供应优先、满足总TPP的限制,以及第三方检测要求等,均给芯片出口方带来沉重的合规负担与现实困难,可以说,适用许可证的条件很难完全满足。因此,本次修订仍不能轻易认为美国已放松特定先进计算芯片的对华出口限制,许可证的获取仍将面临繁琐的规则限制与适用阻碍。

(三)美国众议院通过《远程访问安全法案》[3]

当地时间2026 年 1 月 12 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两党提案《远程访问安全法案》(Remote Access Security Act),扩大了美国出口管制体系的适用范围,将对物项的远程访问行为纳入管制范畴。具体来看,本法案不仅对 “远程访问” 作出法定定义,即外国主体通过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等网络连接,从物项物理所在地外,以故意、明知、轻率或疏忽的方式访问受本法管辖的美国物项,且经商务部部长认定该物项使用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构成严重风险的行为,本法案还对 《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进行了修订,将 “远程访问” 与出口、再出口、境内转移并列,正式纳入美国出口管制的范畴,授权美国BIS就受控物项的远程访问相关事项审核签发许可证,并对违规行为处以处罚。美方表示此举旨在填补法律漏洞、针对性解决美国长期关注的,中国企业通过第三国数据中心,租用美国云服务商的高端 AI 芯片或服务器、从境内远程调用算力训练模型的操作模式,从而绕开美国先进计算芯片限制的问题。该法案目前已转交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远程访问安全法案》进一步强化国会监督机制,明确要求美国商务部部长拟出台远程访问管制法规前,需向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参议院银行等委员会书面说明:管制针对的国家安全风险、监管手段如何应对风险、对美国经济的潜在影响,必要时提供机密简报等。

(四)美国BIS公布最新涉华执法案例[4]

当地时间2026年2月11日,美国BIS宣布,与应用材料公司(Applied Materials Inc. of Santa Clara, California, AMAT)及其韩国子公司应用材料韩国有限公司(Applied Materials Korea, Ltd., AMK)就其违反EAR,非法向中国某实体清单主体出口芯片制造设备一案达成和解,罚款金额为2.52亿美元。此次罚款金额为涉案金额的两倍,是BIS史上开出的第二高罚单。此外,BIS也针对AMAT的出口特权发布了3年禁令,若按时缴清罚款并完成审计,禁令将在3年期间内暂缓执行,且期满后予以豁免;若未按时缴清罚款或完成审计,BIS将激活禁令,禁止其参与任何受EAR管辖商品、软件或技术的相关出口交易。

BIS指控称,2020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7 月 18 日期间,AMAT 为维持与该实体清单企业的商业合作,采用 “双地生产(Dual-Build)” 模式,将源自美国马萨诸塞州工厂的离子注入机模块系统(归类于 ECCN 3B991,受 EAR 管辖),经韩国子公司组装测试后,向已被列入实体清单的该主体及其相关子公司进行再出口或尝试再出口,累计涉及 56 项违规交易,涉案设备总价值约 1.2625 亿美元。

根据BIS的披露,AMAT 的核心违规逻辑是错误认为经韩国组装测试的设备已实现 “实质性转变”, 则该物项应符合EAR所定义的 “外国制造” 属性;且在 EAR 的 “最小占比计算规则” 及 “外国直接产品规则” 均不适用的情况下,该物项不应受 EAR 管辖,无需申请出口许可证。但 BIS 明确认定,“实质性转变”是海关法规项下的概念,并未被纳入EAR,采用在韩国组装测试的“双地生产”流程并未改变涉案离子注入设备美国原产的属性,原因在于,AMAT 是在收到订单后,在美国启动相关生产;且在韩国完成生产所需的所有美国原产及外国原产零部件,均是从美国工厂发运,唯一目的就是为生产该离子注入设备。基于上述事实,该离子注入设备在韩国进行的后续组装和 / 或测试并不影响其属性 —— 这些物项从韩国再出口至中国某实体清单企业时,均受 EAR 管辖。该流程最终导致其在未取得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韩国向中国实体清单主体再出口或试图再出口美国原产物项,违反了 EAR 的相关规定。

本案例值得关注的是,BIS在文件中明确界定,对于美国原产物项,或在美境内启动生产的物项,即便其被出口至外国并进行后续组装和测试,只要该等境外活动未涉及(或仅涉及少量)源自非美国地点的外国原产零部件,均不会改变其在EAR项下的 “美国原产” 受控属性。综上可判断,美国BIS通过执法案例进一步反向严格界定外国制造物项,即将不涉及(或涉及少量)非美国的外国原产零部件的产品不作为外国制造物项,不得适用最小占比计算或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来判断是否受EAR管辖,而是作为美国原产物项天然判定受EAR管辖。因此,提请企业尤其是半导体领域相关企业,在判断交易的设备、原材料等物项是否受EAR管辖时,不能仅凭交易物项简单组装或最后工序如封装测试在美国之外国家,便判断物项属于非美外国制造物项,而是需在遵循EAR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根据物项是否并入非美国原材料以及非美国原材料的数量严格判断是否符合外国制造物项的标准,从而准确判断是否受到EAR管辖,避免判断偏颇引起违规交易风险。

二、2026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趋势预测

(一)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半导体领域仍是今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核心监管阵地,未出现实质性放松迹象

尽管近一个月美国BIS将部分先进计算芯片出口许可证审查从“推定拒绝”调整为“逐案审查”,放宽了部分许可要求,但此类许可附带50%出口配额、第三方验证、用途管控等严苛条件,且审查流程繁琐、标准模糊,国内相关企业实际获取许可证仍面临极高的合规门槛与现实阻碍,难以真正实现高端芯片进口的实际突破。

(二)远程云计算合规性已成为美国遏制中国算力发展、强化出口管制的重要抓手,其监管趋势值得国内科技企业高度警惕

目前美国尚未将远程云计算正式纳入出口管制规则体系,但2026年初美国国会众议院已通过《远程访问安全法案》,拟将云服务及相关AI芯片纳入《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管辖范围,未来是否会正式出台针对性管制规则、细化合规要求,仍需持续跟踪关注,企业需提前布局云计算领域的合规防控预案。

(三)2026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预计将延续上一年度的核心特征

1、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不确定性持续凸显

当地时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美国国防部依据《2021 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1)第 1260H 条要求,在《联邦公报》发布新版 “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MC 清单),涉及 78 家中国企业。该清单上线不足一小时即被撤回,截至目前尚未重新发布,这一反常操作反映美国对华政策的内在矛盾与执行混乱,也预示着未来政策走向将充满变数;[5]另据外媒报道,美国白宫官员确认,美国总统特朗普计划于 2026 年 3 月底至 4 月初访华,中国外交部则表示中美双方就特朗普总统访华事宜正保持沟通。[6]综合来看,2026 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仍将延续 2025 年不确定性极强的特征,美方或继续结合中美博弈态势、美国访华情况以及中美后续贸易会谈形势,在实体清单穿透制裁规则、先进计算芯片许可适用、CMC 清单动态发布及远程云计算限制等关键领域进行动态调整;

2、国会对出口管制的监督力度持续加码,将进一步推动BIS完善管制规则、堵塞监管漏洞;

3、随着BIS拨款预算大幅提升,其针对先进半导体、人工智能等对华强管控领域的调查与执法处罚力度将持续升级。

三、2026年企业涉美出口管制合规建议

2026年初以来,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持续变动,从BIS拨款预算大幅增长、EAR规则修订,到《远程访问安全法案》通过、高额执法罚单落地,均凸显出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复杂性、多变性与严苛性。结合当前美国出口管制最新动态,为帮助国内企业有效防范出口管制合规风险、降低运营负担,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与执法实践,从四大核心维度提出以下合规建议,助力企业稳健应对复杂国际环境。

(一)强化政策跟踪,精准把握重点政策变动导向

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呈现动态调整特征,国内企业需建立常态化出口管制政策跟踪机制,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关注美国参议院、众议院及BIS等官方发布,跟踪各类核心政策变动,尤其对于上述动态评析中提及的对中国企业影响较大的出口管制政策动态,企业应予以重点关注,及时精准把握监管导向与调整趋势,并提早规划合规管控措施;同时,建议企业加强与专业律师团队、行业协会的联动,实时关注并获取最新贸易合规动态资讯,及时解读政策背后的监管逻辑,精准适配政策要求,避免因对政策缺乏准确理解或响应滞后,导致企业违规风险与商业损失。

(二)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声誉及合规双重风险

当前美国对华出口管制舆情敏感性强,相关政策变动、执法案例及清单调整均可能对企业声誉及业务开展产生影响,同时企业自身合规风险也可能引发舆情危机。因此,企业需搭建全方位舆情监测体系,覆盖美国官方渠道、主流媒体及行业平台,重点监测与自身业务相关的监管动态、执法案例及同类企业违规信息,及时捕捉潜在舆情风险点。同时,企业应针对监测到的舆情,建立分级处置机制,明确处置流程、责任部门及响应时限。为切实助力企业有效防控负面舆情风险,目前,金杜贸易合规团队已自研推出法规舆情自动监测工具,企业如有需要,可扫码文末试用报名二维码申请免费试用该线上监测工具。此外,国内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将中国企业列入受制裁清单,已是美国对华实施出口管制最核心、最常用的手段。因此,国内企业还需制定针对性的受制裁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受制裁的调查、沟通、措施及应对执法调查的流程,降低受制裁带来的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三)构建复合型贸易合规体系,探索多元应急与反制路径

近两年来,随着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的颁布,以及各项管制措施的陆续出台,中国出口管制体系日趋成熟,合规监管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国内企业出海经营必须将遵守中国出口管制要求放在首位,筑牢本土合规根基。在此基础上,面对美国出口管制的严苛要求,同时兼顾全球贸易多国别合规需求,企业需打破单一合规模式,构建满足不同国家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要求的复合型贸易合规体系,核心是精准对接中国与交易所在国的合规标准,实现双向合规、全面适配。在国内合规层面,需严格遵循中国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为核心,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配套法规要求,重点落实物项分级分类管理、出口许可审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核查、违规处置等核心标准,完善内部合规台账,筑牢本土合规底线,确保自身业务符合国内监管要求。在涉美出口管制合规层面,需对标美国ECP(出口合规计划)建设标准,结合EAR相关规定,搭建涵盖合规政策与程序制定、合规组织架构搭建、合规培训与意识提升、交易全流程审查、违规监测与整改等全环节的ECP体系,重点落实物项是否受EAR管辖、ECCN分类、许可证申请等合规判定,对合作方开展受制裁主体筛查与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合规尽职调查,降低涉美出口管制违规与执法处罚风险。

(四)探索多循环商业战略,提升抗风险与应对贸易壁垒能力

美国推动核心供应链“去中国化”的战略导向不会改变,企业需主动调整发展布局,从多维度评估并落地多循环商业战略。具体来看,建议企业从海外市场占比、公司战略规划、中国反制措施、美国监管政策等维度,综合评估企业搭建国内海外多循环商业战略的可行性,在评估可行的基础上,应进一步从组织架构调整、海外本地化部署、原产地认定、国内海外研产供销服运营安排等方面,落地实施多元化、多循环商业合规布局,从而增强国内企业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的抗风险能力,以及不同贸易壁垒的应对能力,也为国内企业的海外可持续稳定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2026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严苛性与不确定性将持续存在,企业需提高合规意识,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通过强化政策跟踪、完善舆情与应急机制、构建复合型合规体系、探索多循环商业战略,有效防范合规风险、降低运营负担,在复杂的国际竞争中实现稳健发展。

*本文对任何提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脚注:

[1] https://www.appropriations.senate.gov/news/majority/committee-releases-conferenced-cjs-eandw-and-interior-bills

[2]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1/15/2026-00789/revision-to-license-review-policy-for-advanced-computing-commodities

[3] https://chinaselectcommittee.house.gov/media/press-releases/house-passes-bipartisan-legislation-to-limit-adversaries-remote-access-to-critical-technology

[4] https://www.bis.gov/media/documents/2026.02.11-amat-settlement-documents-combined.pdf

[5] https://www.reuters.com/world/asia-pacific/us-withdraws-chinese-military-backed-companies-list-federal-register-2026-02-13/

[6] https://www.reuters.com/world/china/trump-travel-china-march-31-april-2-amid-trade-tensions-2026-02-20/

来源:金杜研究,https://www.kwm.com/cn/zh/home.html

作者:

  • 景云峰,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业务部;执业领域: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中国反制措施与国家安全合规、海关与进出口监管等;联系方式:jingyunfeng@cn.kwm.com
  • 蔡蕾,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
  • 感谢实习生王雨霖对本文作出的贡献。

特别声明:本篇文章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与交流,不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以及对法律的解读。

延伸阅读:美国对华出口管制:2025年执法新态与2026年合规前瞻(上篇)2025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核心特征与执法新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