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共和国是位于中亚东北部,北邻哈萨克斯坦,南接塔吉克斯坦,西南毗连乌兹别克斯坦,东部与中国接壤,国土面积约19.99万平方公里,是上合组织重要组成国家之一。吉尔吉斯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现为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并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本文简单介绍吉尔吉斯植物检疫主管机构、法律法规和植物产品贸易情况。 

一、植物检疫主管机构

吉尔吉斯负责植物检疫的主管部门是水资源、农业与加工工业部,负责进出口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监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等。对进口农产品(如中国的水果、粮食)实施检疫措施。

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

吉尔吉斯共和国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在植物检疫方面,采用欧亚经济联盟颁布了一系列决议(包括沿用海关联盟所制定的决议),主要是欧亚经济联盟的海关联盟第 318 号决议、EAEU第 157 号决议、EAEU 第 158 号决议、EAEU 第 159 号。 这 4 个决议是 EAEU 植物检疫的统一性法规, 对进入 EAEU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不得携带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做出规定,所有成员国均需执行。

除了欧亚经济联盟的决议外,吉尔吉斯还颁布了本国的植物检疫法。

三、吉尔吉斯共和国与中国植物产品贸易

吉尔吉斯向中国主要出口植物产品包括大豆、玉米、谷子(粟)、菜豆、樱桃、甜瓜、葡萄、桃、杏,粮食及饲料类食用谷物:其他谷子食用(带壳)、其他谷子食用(去壳),中药类:大枣、核桃仁、鲜或干的贝母、鲜或干的甘草、苦杏仁。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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