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 术语是指卖方除具有 CPT 术语相同的义务外,还需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与 CIF 相似,CIP 合同也属于装运合同,卖方按运输合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后,交货义务完成,无须保证到货。此外,卖方通常是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双方事先未在合同中规定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按惯例卖方只需按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和最低保险金额投保,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10%。
FCA、CPI 和 CIP 三种贸易术语是从 FOB、CFR 和 CIF 这三种传统术语发展而来的,其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也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2)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4)提供的货运单据不同
(来源:贸促会FTA全球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