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摘要
国内卖家与国外一“知名公司”签订贸易合同,陆续出口5个货柜服装,付款方式为赊账,货款到期却未收到货款。追讨无果后上报中信保开启赔付程序,中信保联系知名公司CEO,发现合同联系人非知名公司员工,实为诈骗人冒用知名公司信息,国内卖家因此得不到赔付,客户继续拖欠货款。
二、事件经过
国内某服饰生产厂家与国外买家签订了贸易合同。合同签订后,卖家按照约定陆续发出了5个货柜的货物,价值200万美金。然而买家逾期未付货款,中国卖家多次追讨无果后向中信保上报了这一情况,并启动赔付程序。中信保方面联系合同上所标注的买方公司CEO,发现合同上的买方联系人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也从未授权该联系人进行下单或其他任何交易活动。至此,中国卖家恍然大悟,原来该联系人冒用了知名公司信息来“协助”中国卖家投保出口险,其并非该知名公司员工。中国卖家在出口险投保落实后,才与该新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但中国卖家未考虑过客户冒用其他公司信息协助投保的骗术。该联系人精心伪造、使用与该公司邮箱域名高度相似、极具迷惑性的后缀邮箱与中国卖家沟通,以此消除卖家的顾虑,卖家进而接受了赊账的付款方式。
事发之后,鉴于被保的知名公司实际上并非此次交易的真正买家,中国卖家最终未能成功获得相应赔付。该国外买家表示债务将由其所在公司承担,但以销售状况不佳等各种借口,继续拖欠货款。目前,除了已经发出的5个货柜货物外,中国卖家仓库中还有大约9万件货物尚未发出。鉴于货款已逾期,卖家暂停了后续的出货安排。中国卖家陷入被动,公司几百名员工的生计也受到影响。若选择打跨国官司,不仅需要再投入一笔巨额费用,且诉讼过程用时极长。即便最终打赢官司,也未必能顺利收到货款。
三、经验教训
1. 与国外客户交易时,要全面核实对方身份、授权情况等信息,防止对方冒用信息。
2.避免轻易接受赊账付款方式,可要求先款后货或收取足够覆盖成本及往返运费的预付款。
3.发现可能遭遇国际贸易欺诈时,及时向警方或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国外买家未提货、货柜仍滞留港口,建议及时退运或就地转售。
4.若涉及多家企业遭遇类似情况,可考虑合作共同投入资源,聘请合适人员,向执法部门报案、调查客户经营情况或办理起诉等。
5.若对方冒充知名公司实施商业欺诈,则该欺诈行为也对该公司造成了侵权,可联系该公司法务部门或在国内代表处/办事处,通报此事,设法获得支持。
(来源:中国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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