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数月的公众关注,以及矿产和煤炭总局局长多次声明工作计划和预算(RKAB)将不再涵盖三年期采矿计划而仅限一年期之后,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终于发布了关于工作计划和预算(RKAB)的新条例。这项新规,即《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条例第17号/2025》(简称"能矿部17/2025"),取代了《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条例第10号/2023关于工作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提交和批准程序》(简称"能矿部10/2023"),并纳入了反映矿产和煤炭总局局长早前声明的条款。
能矿部17/2025的颁布不仅引入了将RKAB从三年期改为一年期的变化。此外,该条例还为RKAB提交材料的评估和批准制定了更清晰、更短的时间线和时限。评估过程必须在最多五天内完成,之后,RKAB提交的批准或拒绝决定必须在评估或修改过程完成后的八天内发出。若主管部门未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决定,RKAB提交将通过RKAB系统自动获得批准。
此外,能矿部17/2025还引入了在不修改已批准RKAB的情况下修订其附件的可能性。这些附件涉及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运输和储存/堆场设施的开发;炸药的购买或使用;毫秒延期爆破;液体燃料的年度储存或储备;以及货物进口、再出口、临时进口或转移的设施。
根据能矿部17/2025,生产量超过RKAB中批准的数量仍然是被禁止的。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导致运营被立即暂停。与能矿部10/2023不同,新规引入了一项额外措施,即下一年的生产配额将根据超产量的比例进行削减。此外,任何超产部分也将须缴纳权利金。
能矿部17/2025还明确,所有与RKAB相关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工作合同(KK)和煤炭开采合作协议(PKP2B)的持有人。此项澄清旨在解决先前关于KK和PKP2B持有人是否须遵守RKAB要求及相应报告机制的不确定性。
作为过渡措施,在能矿部17/2025生效前已获批的2025年度RKAB将继续有效,并作为整个2025年度矿产和煤炭采矿活动的基础。然而,在该条例生效前已获批的2026年和2027年RKAB,必须根据新要求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
(来源:印象尼海律航,作者:杨扬、邓佩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