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5号公告(以下简称2025年55号公告),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该公告将于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超硬材料是高性能材料的典型代表,具备极高的硬度和抗压强度以及优秀的导热、传声等综合物理性能,其不仅是工业领域切割、钻探与采矿等复杂工序的关键工具材料,更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光学、航空航天等尖端高科技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战略价值。因其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我国不断加强对超硬材料的出口管制。

一、超硬材料出口管制相关制度历史沿革

2024年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就开始加强对超硬材料的出口管制措施。2024年9月1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号正式实施,对六面顶压机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法(MPCVD)设备、金刚石窗口材料(包括曲面金刚石窗口材料,或具有特定特征的平面金刚石窗口材料)、用六面顶压机合成人造金刚石单晶或立方氮化硼单晶工艺技术以及用于制造已列管的六面顶压机设备的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2024年12月1日,2024年第33号公告失效,对上述物项的管制规定列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清单还扩大了对生产制造六面顶压设备的技术的管制范围,由2024年第33号公告“用于制造已列管的六面顶压机设备的技术”改为“用于生产六面顶压机设备的技术”。

二、2025年第55号公告进一步扩大了对超硬材料及其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范围

2025年第55号公告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基础上新增了管制编码2C902、2B005.b,增加对粒径更小的单晶、特定人造金刚石微粉、线距、石砂轮的管制。该公告也将明显属于民用用途的“用于装饰、首饰的培育钻石”排除出管制范围。

同时,2025年第55号公告新增对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设备及其工艺技术的管制,这是除MPCVD外另一种制备超硬材料的主流设备及工艺技术。

三、2025年第55号公告进一步加强了对出口经营者物项识别、申报义务的要求

此前,《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已明确出口经营者负有进行物项识别、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义务,如果无法确定物项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的,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咨询。但在向海关申报时,没有明确的规范申报填制规定,企业填报不明确时如何认定行为性质存在争议。

2025年第55号公告首次明确了对应的填报要素和责任,对海关执法更便利,对出口经营者则要求更严格。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

该规定对出口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物项识别及申报义务要求,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四、对美出口提示

2024年12月3日商务部公布及实施了2024年第46号公告(关于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两用物项对美国军事用户或军事用途出口”“原则上不予许可镓、锗、锑、超硬材料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2025年第55号公告新增的管制超硬材料同样适用前述对美管制规定。

五、结语

2025年第55号公告扩大了对超硬材料的出口管制范围,同时对出口经营者赋予更为严格、明确的物项识别及出口申报义务。如果出口经营者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如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等行为并构成犯罪的,还将面临刑事责任。在出口管制日益严格、日益广泛的当下,管制物项与非管制物项的识别与判断已经成为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合规经营体系刻不容缓。

(来源:兰迪关税争议与进出口合规,作者:吴欣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