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内政部长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加纳境内所有用于采矿活动的机械必须在8月1日之前在驾驶员和车辆牌照局(DVLA)注册,并警告称,8月2日起严格执行该指令,逾期未登记的设备将被没收。

(来源:驻加纳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