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危机,多国政府近年先后公布了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能源转型被普遍认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而氢能因来源丰富、绿色低碳等特点,正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甚至被赋予了“终极能源”的称号,世界范围内多个国家竞相出台支持本国氢能(注:在本文“氢能”主要指“绿氢”等零碳或低碳氢能)发展的战略政策,一场关于氢能的国际竞赛已拉开序幕。
本文将以美国、英国、欧盟、日本(以下简称“美英欧日”)的氢能战略为切入点,对境外上述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氢能政策要点进行简要梳理介绍,在总结相关政策特点的基础上,对氢能项目投资面临的主要障碍作出分析和建议提示。
一、境外主要发达国家氢能新政概览
根据国际能源署最新发布的《全球氢能评估报告》1,截止2024年10月,世界范围内已有60个国家和地区发布了氢能战略,其中,美英欧日作为境外发达经济体的代表,其近期出台的氢能政策值得正在着力推动氢能发展的我国政府及有意在上述国家和地区投资氢能项目的中国企业关注。总体上看,美英欧日的氢能发展战略和支持性政策均涉及顶层设计、促进供给、刺激需求、支持科研以及完善监管五个方面。
- 顶层设计方面,欧盟发布了《欧洲氢能战略》,美国、英国和日本也分别出台了《美国国家清洁氢能战略和路线图》、《英国氢能战略》和《日本氢能基本战略》,各自为本国或本地区的氢能事业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
- 促进供给方面,美国设定了2030年、2040年和2050年国内清洁氢能产量分别达到1000万吨、2000万吨和5000万吨的目标,同时着力打造便利的区域性氢能购销网络和应用枢纽。欧盟通过“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对成员国利用公共或私人资金投资氢能全价值链产业提供支持。英国通过“净零氢基金”,筹集了2.4亿英镑的政府共同投资资金用于支持低碳氢能生产。日本设立发行绿色经济转型债,用以支持实施氢能等无碳技术开发、设备制造等相关投资项目。
- 刺激需求方面,美英欧日均以工业用氢与运输业用氢为核心,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炼油、钢铁、化工等高碳排放行业转型,并重点布局氢燃料电池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此外,美国和英国进一步拓展电力用氢,促进氢能在电力存储方面的发展。另外,欧盟还通过碳排放交易体系对航空、船舶等行业设置排放限额,加速相关行业增加对可再生氢能等绿色技术的使用。日本则通过建设氢能应用基地、优先扶持临海港口需求密集区等举措,构建规模化氢能消费网络。
- 支持科研方面,美国能源部发布了《碳中和氢能技术基础科学》报告,提出彻底革新电解制氢系统、充分发挥氢作为燃料的潜力等氢能科研的优先方向。欧盟在“地平线”研究创新计划框架下建立“清洁氢能伙伴关系”,致力于可再生氢能生产、输送、分配、储存和燃料电池的技术研发。英国和日本也均投入大量资金,重点支持长久储存氢能示范技术等前沿科研开发项目。
- 完善监管方面,美国制定了严格的氢能数据收集和监控框架;欧盟通过了有利于氢能部署的市场规划,并通过立法审查确保氢能生产商和客户进入流通市场。英国借助《国家安全和投资法》的出台,对包含氢能在内的敏感领域并购交易施加强制申报义务。日本表示将以法令形式明确氢能运用的技术基准和安全要求,旨在引领氢能领域的全球标准制定。
二、境外主要发达国家氢能扶持政策的主要特点
结合上文第一部分美英欧日的氢能新政梳理,当前境外发达国家有关氢能的政策大多主要围绕氢能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出台“全链条”式扶持政策,同时聚焦氢能投资、融资、贸易、科研、人才培养等各方面重点领域,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手段以发挥政府对氢能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从具体政策手段上看,美英欧日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助、财政奖励、税收减免、优惠贷款、政府采购支持、设置引导基金、土地资源倾斜等方式支持氢能行业发展;从发展目标上看,美英欧日分别就氢能的产量、生产成本、使用成本、投资规模、进出口规模、就业岗位、产业份额等分别制定了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美英欧日已出台的部分氢能扶持政策颇具特色,我们认为值得研究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例如,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提出成立欧洲氢能银行,该银行旨在通过将可再生氢能供应与欧洲承购商不断增长的潜在需求联系起来,释放欧盟和第三国对氢能价值链的私人投资,从而建立可再生氢能的初始市场。欧洲氢能银行的运作有“四大支柱”作为支撑:
- 一是通过欧洲创新基金下的绿氢拍卖机制创建欧盟氢能市场;
- 二是在氢能进口环节实施绿色溢价拍卖制度;
- 三是增加氢能需求评估、氢能贸易、基础设施供需、氢气成本数据的透明度和协调性;
- 四是整合利用投资欧洲计划(InvestEU)、结构基金(Structural funds)和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等欧盟现有金融工具和优惠贷款、担保措施等国际金融工具。
最终,欧盟计划经由欧洲氢能银行实现将氢能使用成本降低至私人承购商愿意且有能力负担的水平。
又如,欧盟、英国和日本均提出将差价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通常简称为CfD)引入氢能领域,以促进氢能生产和销售。以英国为例,差价合约制度已在该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市场积累了多年运行经验,系由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与低碳合同公司签署长期合同,是一种将市场机制下可变电价风险转换为固定履约价格的工具,该制度替代了清洁能源补贴,成为英国支持清洁能源发电的主要财政措施。
再如,美英欧日均提出打造氢能应用基地和产业集群网络,通过发挥氢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相邻地域优势,在城镇、社区、港口等地试点构建区域性氢能枢纽,以此降低氢能“制储输运”和使用成本,创造邻近就业岗位并增加地方税收。其中,日本政府更是通过立法方式,致力于将曾受2011年大地震及核泄漏事故重创的福岛县打造成为世界最大的氢能创新和运用基地,力求在当地实现氢能自产自销自用并作为地区主要能源的氢能社会构想。
三、氢能项目投资面临的主要障碍和相关建议
尽管氢能已成为全球能源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新兴能源,且被众多国家和地区寄予厚望,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各国政府和企业仍面临较多制约氢能项目投资的共同障碍,主要包括:
(一)法律制度及行业规范不够健全
2020年2月,韩国颁布了《促进氢经济和氢安全管理法》,作为世界上首部氢能法案,该法对韩国氢能的产业体系构建、企业培育、基础设施设置、科技研发、行业监管、安全管理、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专门规定。另外,比利时制定了全球首部关于使用管道运输氢能的法律,且已于2023年8月施行,该法旨在将比利时建设成为欧洲可再生氢能的进口及转运中心。
然而,除韩国、比利时、罗马尼亚和埃及等少数国家正式颁布了氢能行业的具体法律外,包括美英欧日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目前仅出台了氢能发展战略和相关扶持政策,这些战略和政策以鼓励性和倡导性的内容居多,尚未上升到具体立法监管层面。
与此同时,能够对氢能发展起到柔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行业规范和标准还不够完备。虽然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意识到制定行业标准对于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例如欧盟于2023年3月发布了《氢能标准化路线图》,英国于2023年4月发布了第二版《低碳氢能标准》,中国也在2023年7月印发了《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但从整体上而言,各国有关“制储输运”氢能价值链各环节的具体行业标准及规范尚在摸索制定过程中。
氢能法律制度和行业规范的缺位将导致监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稳定投资方预期。因此,建议企业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实施氢能项目投资前,事先对该国家或地区与氢能相关的法律政策环境和行业规范开展调研,并在投资过程中密切关注其政策法律及规范的变动情况,尽可能防范因法律不确定或法律变更引发的投资风险。
(二)制造、储运和使用成本较高
与传统化石燃料及已形成规模效应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相比,氢能的制造、储运和使用成本较高是制约企业增加氢能投资的核心因素。
从制造环节看,当下力推的电解水制绿氢和通过碳捕集方式制蓝氢所需投入的设备成本偏高,尽管各国已开始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以降低电解水制氢成本,但距离此类项目的规模化投产和普遍落地尚需时日。
从储存和运输环节看,由于氢气密度非常小,单车氢气运输量少,导致运输效率低、成本高,氢气能否实现低成本长距离运输已成为影响氢能项目投资积极性的关键,目前部分国家已开始尝试通过“天然气掺氢”的方式利用现有天然气管道运输氢气,但总体规模较小,且液态储氢等替代性方案因成本较高也难以大规模商业化运用。
建议企业在投资氢能项目时高度关注所投资氢能价值链环节的成本风险,提前做好投入产出和上下游成本传导测算,避免因前期投入过大后期难以收回成本而导致投资失败。
(三)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相对受限
氢能理论上可用于工业、运输业、电力和建筑业等多个领域,但从美英欧日等国家和地区发布的氢能战略看,工业和运输业是目前氢能最主要的应用场景。其中,工业用氢聚焦在炼油、制氨、甲醇、钢铁等产业;运输业用氢则聚焦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公交车辆和加氢站,并逐步探索在飞机、船舶、列车等交通工具上使用氢能。由此可见,氢能(尤其是低碳氢能)在现阶段的应用范围相对较窄,受高成本等因素制约,许多国家和企业对在工业和运输业中大量使用绿氢和蓝氢仍保持观望、谨慎态度,市场需求的低迷和需求前景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制约了氢能项目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俄乌冲突爆发后,欧盟为加快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正迫切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开发氢能资源,力图扩大从其他国家进口氢能的规模,其在2022年5月公布的《REPowerEU能源计划》中提出,到2030年之前欧盟要进口1000万吨绿氢,相信这一雄伟计划将为专注于向欧洲供应氢能的各国企业提供长期投资机会。
(四)技术风险较大
由于氢能相关技术目前还处在探索和试点阶段,当前无论是投资氢能制造项目还是储运项目,均可能面临较大科研技术和成果转化风险,加之低碳氢能的“制储输运”对相关设备性能及安全系数具有很高要求,在前期研发投入较大而市场需求尚不稳定的情况下,氢能项目的技术风险将最终演变为投资人的商业风险。
为减少技术风险对氢能项目投资的阻碍,包括美英欧日在内的多国政府已纷纷出台政策支持氢能科技研发,并通过公共资金引导企业参与实施需要大额前期投入的氢能基础设施和技术攻坚项目。考虑到氢能在未来的广阔市场前景,在技术上抢得先机的企业可能会拥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建议投资人高度重视对所投氢能项目技术成果的保护,及时申报获取知识产权,奠定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注释:
[1] 2024年《全球氢能评估报告》: chrome-extension://efaidnbmnnnibpcajpcglclefindmkaj/https://iea.blob.core.windows.net/assets/89c1e382-dc59-46ca-aa47-9f7d41531ab5/GlobalHydrogenReview2024.pdf
原标题:君合法评丨海外新能源系列(十七)—— “氢”装上阵:管窥境外发达国家的氢能畅想
(来源:君合法律评论,作者:杜丽婧、周显峰、吴鹏、龚佳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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