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AEO制度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英文缩写,译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作为《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
二、中国海关AEO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于2005年签署实施SAFE框架意向书,200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此后不断迭代完善,先后于2014年、2018年和2021年陆续推出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系列制度文件。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以下简称《办法》),就是中国海关的AEO制度。按照《办法》,高级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AEO。
三、中国海关AEO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海关 AEO 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51 号)为基础,其他配套文件包括《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第106号)、《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署企发〔2021〕16号)以及《关于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 年第 181 号公告)等。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原则,将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失信企业、其他企业三类。其中,高级认证企业是海关信用等级的最高级别。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对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
四、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高级认证企业的通用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等内容。通用标准是高级认证企业都要满足的标准。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认证标准。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高级认证企业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五、海关认证基本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后,海关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认证:
(一)企业提交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海关总署2021年86号公告。(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网上提交)
(二)海关受理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填写完整、规范的,海关应当予以接受并制发《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自受理之日起在90日内对企业是否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天。
(三)认证组实地认证
海关组建认证组,认证组提前通知企业具体认证时间。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认证准备,包括认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排企业相关部门人员到场等。认证组根据现场查看资料、面谈人员、抽查记录和实地查看情况,提出是否通过认证的意见。
(四)海关作出决定
海关根据认证组提出的实地认证意见,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和信息系统记录,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整个认证流程一般在9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0天。
认证结果选项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不适用”四种结果。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是所有认证结果选项均没有不达标情形;二是通用标准基本达标不超过3项;三是单项标准基本达标不超过3项。
六、AEO企业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高度重视AEO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为AEO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一是在海关职责范围内给予最优服务;二是提供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合激励措施;三是享受AEO互认国家(地区)提供的便利措施。
(一)海关提供的便利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AEO企业适用12项便利措施。
(二)联合激励措施
016年10月,40个中央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49项联合激励措施。
(三)AEO互认便利措施
截至2025年5月底,中国海关已与31个经济体57个国家和地区海关签署了AEO互认协议,其中包含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38个。
互认优惠措施包括:较低的单证审核率、较低的查验率、对需要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解决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恢复后优先通关等。
七、通过认证后的管理与复核
获得AEO资质后,海关会对AEO企业每5年进行一次复核,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
八、现场企业人员提问
1、企业人员提问:我们是一家成立不久的民营企业,我们想申请AEO认证条件是什么呢?
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企业信用管理科科长曹明园:只要是在海关注册或备案的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规范,都可以向海关申请AEO认证。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应当同时符合高级认证企业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海关依据高级认证企业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赴企业进行实地认证。海关根据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企业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对其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
2、企业人员提问:企业既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又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是否会存在信用等级不一样的情况?如何分别查询不同类型企业的信用等级?
曹明园: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标准。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需要满足上述所有标准才可以申请海关认证企业管理,不会同时作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分别进行信用等级认定。
3、企业人员提问:AEO企业如何才能享受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AEO互认的通关便利措施?
曹明园:境外收发货人为中国海关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AEO企业的,国内相关企业需要在水、空运货运舱单“原始舱单数据项”或“预配舱单数据项”的“收货人AEO企业编码”“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栏目中填写境外收发货人的AEO企业编码。中国海关在确认境外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化措施。
中国海关AEO企业向已互认国家(地区)进出口货物时,一般需要将AEO企业编码通报给已互认国家(地区)进口商或出口商(具体以公告为准),由其按照规定填写申报,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在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化措施。
4、企业人员提问:我们公司进出口货物单价高,但是数量不多,每年的进出口单证只有几十份,是否需要有独立的房间作为单证仓,保管进出口单证以及与进出口单证相关的其他资料?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企业对于进出口单证存档管理需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存放的地点和存放保管方式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在相关制度中予以明确。进出口单证存放的地点不是必须要有独立的单证仓,但是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设施,且要实际运行和使用,确保进出口单证等相关资料的安全。
5、企业人员提问:我们公司想申请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话,是不是我们公司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一定要与海关对接,提供资产负债表?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企业申请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公司的ERP系统不一定要与海关对接。但是如果企业的ERP系统已经与海关对接了,在企业认证中,可直接提供资产负债表,就可满足提交财务状况证明的标准,不需要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6、企业人员提问:我们公司在由政府整体规划的产业园区内,规划明确不能建造高于1.5米的围墙和围栏,我们公司怎样才能在认证中符合经营场所建筑物的安全的标准?
曹明园:需要对企业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修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执行到位。在执行过程中要保留检查、修缮的记录,以备认证人员查看。对于围墙的高度需满足不易攀爬的要求,如果围墙高度不能满足不易攀爬的要求,或者无实体围墙的,那么需要采取必要防护手段或者加装防护设备等方法保证其安全性。
7、企业人员提问:从事加工贸易的高级认证企业,如果接受来自香港总公司(非AEO企业)的生产订单,并且所有货物通过香港总公司出口到与中国AEO互认国家,在此情况下向互认国家提供中国海关AEO企业编码,能否享受到与中国海关AEO互认的通关便利?
曹明园:上述提及的贸易方式中,进口国报关只能体现香港总公司为出口方,未能体现加工贸易的高认企业,故进口国即使为与中国AEO互认国家,也无法享受到与中国海关AEO互认的通关便利。
8、企业人员提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标准里说要“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是需要提供专门的任命书吗?我们企业是中央关务,由集团负责统一管理旗下各子公司的关务,这种结构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吗?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以上两个问题属于通用标准第1项“关企沟通联系合作”中的要求。
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需要专门的任命书,但需要通过企业相关制度中对机构设置和相关岗位职责的描述和规定来体现;企业的关务可以由企业独立的关务部门负责,也可以由集团的中央关务,但需要有相关制度予以执行上的指引与支持,并厘清集团中央关务与子公司关务的分工与责任。
9、企业人员提问:企业内部审计是否要求企业内设专门审计部门?认证标准所说的内审可由ISO体系的认证替代吗?内部审计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基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企业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企业内部审计可由企业内部专门设置的审计岗位、审计部门或集团中央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可以按照企业相关制度与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由临时内部审计小组负责;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第三方负责此项工作。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内部审计不能由ISO体系的认证替代。ISO体系是对企业产品质量体系的评价与认证,而高级认证企业内部审计是对企业进出口活动的规范情况、守法情况与安全情况等的评价与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内部审计发现的或海关要求改正的问题,应纳入规范改进和后续跟踪管理,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10、企业人员提问:贸易安全中代理报关业务要求“建立并执行对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行海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培训制度”,但具体如何对那么多的被代理企业开展培训呢?
曹明园: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单项标准中对“代理报关企业”的要求,关键词是“培训制度”,难点是“被代理企业众多”。既然是培训制度,就应当体现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执行要求。建议企业在“被代理企业众多”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客户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被代理企业分类培训,并通过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如区分长期合作客户和短期合作客户、普通货物物品客户和其他涉及特殊规定的货物物品客户、一般贸易客户和加工贸易客户等,设置不同内容、不同方式和不同效果跟踪要求等。另外,目前可使用的联系沟通媒介众多,企业可以根据培训制度与实际情况,选择面对面、线上会议、标准培训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1、企业人员提问:我公司法人长期在境外,无法参加海关业务培训,可以授权其他人参加海关业务培训吗?
曹明园: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长期在国外等原因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授权企业其他人员实际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可由被授权人员代替参加海关业务培训。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则不能授权其他员工代为参加海关业务培训。
12、企业人员提问:我公司进出口单证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保管,这符合认证标准吗?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企业可以以电子方式保存进出口相关单证,但应建立相关的电子单证管理制度,如归档时限、归档要求、归档流程、归档复核等规定,确保归档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并关注电子单证查阅权限及电子资料存档安全性。
13、企业人员提问:可以由公司进出口部门的人员从事高级认证标准要求的内部审计吗?
曹明园:根据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开展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相对独立,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实践中,企业为保证独立性,可采取由集团审计部、独立设置的稽核部门、聘请第三方、抽调人员组建临时性的内审小组等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如果企业组建临时性的内审小组开展内部审计的,可以从进出口部门抽调人员从事进口活动的内部审计,但在内部审计期间,内审小组所有人员均需对内审小组组长负责,保持工作的相对独立性。需要注意的是,在内审过程中,内审小组成员不得对本人从事的工作进行审计。
14、企业人员提问:我公司是一家报关行,租赁写字楼办公,请问如何确保经营场所安全达标?
曹明园:如果该写字楼设有保安值守,具备完整的安保制度,有保安定期巡逻,进出有登记管理,可视为达标。企业需在内部设置专职或兼职前台接待岗位,进出公司需有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
15、“海关发布”微信网友candy:请问申请AEO的期限是多久呢?
曹明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海关自收到企业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特殊情形下,海关的认证时限可以延长30日。
16、“海关发布”微博网友无心fine:已经成为高级认证的企业,就一直是高级认证企业了吗?
曹明园: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第十九条规定,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经复核,不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应当制发未通过复核决定书,并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17、“海关发布”抖音网友清晨的风:如果AEO企业的信用等级下调,海关会怎么处理?企业是否还能享受AEO优惠措施?
曹明园:如果AEO企业的信用等级下调,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51号令)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调整。企业信用等级调整后,按调整后新适用信用等级相应的管理措施。
18、“海关发布”快手网友时光旅行者:目前与我国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有哪些?
曹明园:截至2025年5月,已经正式实施互认的国家(地区)有:包括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成员国(27个)、英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白俄罗斯、智利、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乌拉圭、阿联酋、塞尔维亚、乌干达、南非、巴西、伊朗、俄罗斯、菲律宾、中国澳门、哥斯达黎加、乌兹别克斯坦、布隆迪、冰岛、贝宁、厄瓜多尔、泰国。覆盖57个国家(地区),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至38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19、“海关发布”微信网友卢比:你好,我司今年刚通过认证成为AEO企业,请问我司出口到德国的货物能享受到德国海关的便利措施吗?
曹明园:中国与欧盟于2014年5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5年11月1日起实行,中国海关的AEO出口货物到德国海关能享受到德国海关的便利措施。
20、“海关发布”微博网友在露营地画涂鸦的红苋菜:内部审计中对公司进出口单证抽样比例是怎样要求的?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在进行进出口单证抽样时,必须覆盖企业所有的贸易方式。根据审计的相关原则,对于风险较大的贸易方式应提高抽样比例,对于抽中审核后发现问题的应扩大抽样范围,以确保进出口环节关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海关认证标准未设定统一的抽样报关单具体比例,因为各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基础存在差异,企业应从自身实际出发,确定各贸易方式的抽样比例,保证内部审计的效果。
21、“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冰糖葫芦:如何查询企业是否为AEO企业?
曹明园:可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进行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51号令)第十一条:海关应当及时公示下列信用信息并公布查询方式: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
(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
(三)海关对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
(四)海关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的信用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2、“海关发布”快手网友快手用户 1744541919693:海关拟对我司处罚3.5万元,这种情况影响我司申请高级认证吗?
曹明园:这种情况不影响,可以申请。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超过5万元;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且违法次数不超过5次或者违法次数不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总票数的千分之一。因此,贵公司这种情形并不影响申请认证。但是,也请广大进出口企业注意,如果出现走私行为或者进口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等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论处罚金额大小,都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
23、“海关发布”微信网友澄澄:我们公司成立不长时间,由于前期投资较大,预计2023和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95%,这种情况是不是影响我们今年申请高级认证?
曹明园: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企业无连续5年资产负债率超过95%情形。如企业仅单个年度或连续2个年度资产负债率超标且无其他不符合标准情形的,将不会影响信用等级。所以,贵公司这种情况不会对申请认证产生影响。
24、“海关发布”微博网友吴澄澄81:我们想申请高级认证企业,如果没通过可以马上重新提交申请吗?
曹明园:不可以,未通过认证的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也视为未通过认证。
25、“海关发布”抖音网友提拉米苏米米提问:我们想申请海关培育,请问企业培育包括哪些方面?
曹明园:信用培育包括守法规范性培育和“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培育。守法规范性培育是指海关向进出口企业宣传、解读、普及国家和海关的信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世界海关组织AEO制度,帮助企业了解信用、重视信用,提升诚信守法意识的培育活动。
AEO认证培育是指对有意愿申请或者已经提出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以及需要开展重新认证的企业,海关主动或者根据企业申请,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认证标准》),准确把握《认证标准》的条件和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内控管理、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水平的培育活动。
26、“海关发布”快手网友海阔天空666:AEO企业在和未与中国海关实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进行贸易时,能否享受到任何便利措施?
曹明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51号令),对未与中国海关实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可能无法直接享受到由互认关系带来的通关便利措施。但是,AEO企业在中国境内的通关过程中仍然可以享受到诸如降低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等便利措施。此外,中国海关不断在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的AEO互认合作,未来可能会有更多机会享受到国际间的通关便利。
27、“海关发布”微信网友ch-ch:请问“遵守法律法规”标准中“经海关认定系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如何理解?
曹明园:为更好体现海关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避免出现执法过程“一刀切”的情况,海关进一步优化“容错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发现差错并主动向海关报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规定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实践中,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情形描述,或者相关办案部门出具认定意见的,相关行政处罚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原标题:AEO送你四个字:大展鸿图(海关政策直通车④)
(来源: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