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特朗普政府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宣布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基准关税,并对中国(34%)、越南(46%)等经济体实施更高税率,远超市场预期的15%。此举的宣称动因包括“贸易不对等”(如关税、增值税差异)及非关税壁垒,但实质基于贸易逆差占比测算,违背WTO规则及经济现实,如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混淆增值税与消费税等敏感度分析逻辑。中国商品在上述框架下加征34%并直至145%。此举引发全球贸易局势震荡,中国予以强力反制并同步加征关税至125%,全球供应链及以往美国民主党政府所倡导的友岸外包经济的进一步面临重组压力。

本文将简单介绍当前关税冲突的制度背景,分析关税政策的影响和法律风险,并为企业提供应对建议。

一、制度背景

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后,美国开始逐步外包制造业,发展金融服务业,推动全球贸易系统化。尽管全球贸易秩序改革带来了商品市场的大量流动,但与美国贸易逆差问题依然突出。1995年WTO成立后,全球贸易逐渐从配额制转向关税制,尤其对高技术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规定,旨在弥补全球贸易失衡。

近期,美国的经贸法律政策从拜登政府以规则为基础的“小院高墙”政策,转为当前以“特朗普交易”和“重朔国际经贸秩序”为基础的单边主义政策,甚至通过行政国家安全紧急状态(IEEPA)权力来落实这些政策,以避免涉及通过国会对债务限额、消费税制定等复杂的宪法程序。

二、关税政策的影响

对全球与中国经济的影响。对于依赖出口的经济体(如欧洲、越南及墨西哥),关税政策冲击最大。中国的直接出口受挫,转口贸易成本增加,且部分国家可能与美国联手封堵中国商品。特朗普关税政策将持续升级,重点扩大至铜、木材、半导体等领域,并施压盟友配合遏制中国。

对美国经济影响。关税导致供应链紧张,企业成本增加,并加剧了进口商品涨价。美国的反制措施也可能导致金融农业等领域遭遇滞涨风险。

三、重点区域法律风险

  • 东南亚。随着越南、柬埔寨等成为中企出海的首选地,美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商品亦征收高额关税,并对“转运避税”行为加大打击力度。2025年起,小额包裹关税提高至50美元,这使得香港和中国内地之间的邮政豁免通道大幅受限。
  • 墨西哥。《美墨加协定》(USMCA协议)保障墨国产品免税入美,但中国企业在墨西哥设厂时,仍需满足原产地规则,否则将面临额外25%的关税。
  • 北美。美国新关税制度虽合法,但可能违反WTO规则。中企若被视为参与规避制裁,可能面临次级制裁与长臂管辖等法律风险。

四、中企法律风险

  • 原产地虚报。企业如虚报原产地,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和索赔,严重时可能导致刑事追责。
  • 转口贸易问题。通过第三国转口的商品如果被认为规避关税,也会面临追加关税和法律处罚。
  • 海关追溯征税。美国海关对不合规行为的追溯将导致三倍海关税额的罚款,且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 次级制裁与资产冻结。若企业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及被认定规避制裁,将面临长臂管辖和次级制裁,并可能面临资产冻结和业务中断的风险。

五、应对策略与合规建议

  • 原产地与实质性转变策略。企业需审查加工流程是否符合美方“实质性转变”标准(如HS编码变化等),加强对涉及多国生产环节的产品追溯管理。
  • 风险地区投资重构。通过第三地设立合资企业或并购,规避暴露于高风险地区的法律和经济压力。
  • 建立海外合规体系。企业需组建跨国合规团队,熟悉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市场的海关政策和贸易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 反制单边制裁的法律机制。根据中国《反外国制裁法》反制不当的域外法律适用,借助WTO等国际法律框架进行法理抗辩。

六、结语与战略展望

全球关税冲突将成为常态,企业应加强“结构去敏感化”和“合规纵深化”能力,优化财税金融支撑体系。通过深化改革与全球布局,企业可提高供应链的自主性和法务敏感度,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

(原标题:【商法视听】全球贸易战当下,出海企业须知的风险与应对)

(来源:商法CBLJ,作者:全朝晖,全志睿)

声明:本文刊载于《商法》2025年4月刊,原标题为“全球贸易战与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