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关已实现报关企业备案的“全程网办”“全国通办”,并提供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多证合一等多种线上办理渠道,企业可全程网办、无需现场办理,以下为相关介绍。
第一部分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
第二条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第三条 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3、《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现就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4、《关于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3号):
5、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下文“第二部分”,此处略。
第二部分
需要备案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关企业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报关企业应当为以下市场主体类型: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尚未办理报关企业备案。
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市场主体类型应当为以下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所属市场主体已经办理报关企业备案。
(三)尚未办理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一)“单一窗口”办理流程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1、登录申请页面
登入网址,按下图序依次点击进入备案申请页面。
尚未在“单一窗口”注册用户还应首先注册账号。
2、选择报关单位类型
按下图序依次点击,选择报关单位相关资质备案中的“报关企业”,进入备案申请材料填报页面。
3、填报备案材料
进入申请材料填报页面,依次填入相应空格位置。
(小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附件——《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填表说明中,对于各项目填写有具体说明,可参照填写。)
下滑页面,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发送海关审核,海关接到电子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小提醒:
1.通过“卡介质”方式登录 “互联网+海关”(下文具体介绍)或者“单一窗口”,为本单位向海关提交电子申请的,无需上传附件,可不提交纸质《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海关在收到电子申请后主动完成审核;
2.通过“账号登录”方式登录 “互联网+海关”或者“单一窗口”,向海关提交电子申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者照片的,海关在收到电子申请后主动完成审核;
3.已经完成报关企业或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需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操作的,提交材料要求与以上要求一致。)
4、查看申请结果
按下图进入查看海关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会显示一条“审批通过”记录。
未能审核通过的,可按下图查看“海关意见”,经核实修改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5、备案信息查询
登录“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海关备案情况。
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6、打印备案证明
报关单位可自助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先登入下图页面提交“备案证明”打印申请。
1.刷新页面。
2.下载《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到所在地海关加盖印章生效。
(二)“互联网+海关”办理流程
互联网+海关
https://online.customs.gov.cn/
1、登录申请页面
登入网址,按下图序依次点击进入备案申请页面。
尚未在“互联网+海关”注册用户还应首先注册账号。
2、后续申请操作
在“互联网+海关”注册账号后,报关单位备案申请步骤同“单一窗口”备案操作步骤一致。
(三)多证合一办理流程
以深圳市为例具体介绍。
深圳市多证合一入口
1、进入系统
首页点击“企业开办一窗通”。
新页面点击“立即申请设立登记”。
2、登录平台
个人登录、法人登录两种方式可择一登录平台,平台也提供了账号密码、网银证书等登录选择。
3、企业信息填写
登录平台后,在新页面点击“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申请”,选择企业类型,点击“确认”,
点击“我已了解上述法规、规则”,
勾选申报种类,点击“下一步”继续填写。
4、填选提交海关备案信息
依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直到点击“多证合一”,
在“是否申请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中勾选“是”,
进入填写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信息栏目,下拉选择“报关企业”,
完成所有填写项目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海关报关企业申请将同步传输至海关备案系统,海关接到电子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第三部分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备案操作参照以上报关企业申请操作办理。
结语:企业在申请办理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过程中有其它疑问的,还可咨询海关热线12360。此外,除网上办理渠道外,也可前往各所在地海关线下办理。
(来源:12360服务订阅号,供稿单位: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深圳海关、南京海关、厦门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