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0俗称“集货模式”(小包直邮),适合小包裹、数量少批次多的电商,是海关的一种新的监管代码,是专门针对“量小货散”的B2C小包直邮报关的一种监管方式。关于9610是否能退税的问题,一直是很多卖家心里的疑问,事实上,9610是可以正常退税的,那么具体的操作如何?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9610报关的操作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实力强大的电商企业需具备权威的海关资质(进出口收发货人)和完善的跨境电商资质,这两项至关重要的资质均可通过便捷的海关单一窗口线上顺利办理。
(二)货物申报要求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申报出口明细清单。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海关对清单审核后办理货物放行。
(三)物流配送与出口监管
选择符合9610模式的国际物流方式,如邮政小包、国际快递等。货物出境时,海关可能会随机抽查,以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9610退税的两大核定类型
根据“9610”出口主体的实际情况,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可分为“有票退税”和“无票免税”两种,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
(一)增值税:有票退税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出口企业应根据先出口目的地、运输方式、产地、数量和重量等,做好与物流有关的单证备案,并在申报截止日内完成收汇。
(二)增值税:无票免税
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跨境电商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1.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3.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核定方式: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9610退税具体流程
(一)办理备案
数据对接海关,口岸的系统。
(二)信息上传系统
三单比对(订单、支付、物流),进行清单核放。在此主要需留意产品备案信息必须与采购发票信息保持一致,方可向税局递交退税申请,通常出错之处会在品牌、型号、海关品名、计量单位等方面。
(三)报关
跨境电商企业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申报,海关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
(四)办理结汇
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领的核销单,到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五)申请退税
通过纳税申报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并带相关资料等税务批复后,去税务办理退税申请手续退税。
9610 模式凭借其便捷、高效的特性,为跨境电商企业开拓了更为宽广的出口渠道。借由优化通关流程、削减运营成本、增强灵活性等举措,这一模式有力地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往后,伴随跨境电商市场的持续扩张以及政策的逐步完善,9610 模式会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为更多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更便捷、高效的出口服务,企业需积极留意政策变化和市场动态,从而及时调整策略并把握住发展机遇。
(来源:出口退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