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本报告聚焦中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历史进程,并对不同版本的议定书内容进行梳理和解读。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与升级的历史进程

1.初始协定谈判

2006年8月,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正式启动。经过8轮磋商,双方于2008年9月圆满结束谈判。2008年10月23日,双方正式签署了《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China-Singapore Free Trade Agreement, CSFTA),该协定于2009年1月1日开始生效。此后,双方通过多轮谈判不断升级协定内容,特别是在2024年最新版升级协议中,进一步拓展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

2006年8月启动的谈判聚焦三大核心领域:货物贸易领域,双方最终实现97%税目零关税,其中新方对中国商品立即零关税比例达95.3%;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建筑、环保等62个分部门做出超越WTO承诺,新加坡则在金融、物流等82个分部门扩大开放;投资规则方面,首次引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并确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值得关注的是,双方创造性设立“经济合作”专章,将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等政府间合作项目纳入制度保障,形成“规则约束+项目驱动”的双轨模式。

2.升级谈判

2011年7月27日,中新双方签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2015年7月,中国与新加坡就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达成共识。2015年11月,双方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多轮谈判,双方于2018年10月正式结束升级谈判,并于2018年11月12日在新加坡签署升级议定书。该议定书于2019年10月生效。

2018年升级议定书实现三大突破:一是原产地规则引入“微小含量”条款,允许非原产材料价值占比提升至10%;二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从27项缩减至19项,金融领域互开放度提升;三是新增电子商务章节,确立数据本地化禁止、电子认证互认等规则。更具战略意义的是,双方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纳入协定,首次建立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规则体系。

3.第三轮谈判

自2008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以来,中新双方已经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尤其是在服务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数字经济等方面。随着全球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传统的贸易规则和协议面临着适应性挑战。因此,双方决定通过进一步的谈判,使协定能够更好地涵盖新的贸易领域,并应对全球经贸体系的变化。

2020年12月8日,双方宣布启动中新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后续谈判。经过近三年的磋商与谈判,中国与新加坡在2023年4月1日宣布已实质性完成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的后续谈判,并签署了相关的谅解备忘录。这一进展意味着双方就自由贸易协定的进一步升级达成了共识,并为协议的最终签署和生效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正式生效。

图1 中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时间轴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作者:刘斌、李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