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8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以下简称“3.0版”)升级议定书签署满一周年。
随着各国批准和生效手续陆续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将迎来3.0时代,对中国与东盟企业而言,经贸合作的“最后一公里”即将被打通。企业应如何在过渡期提前布局,把握红利,拿下大单?
一、3.0版新在哪?
3.0版首次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等纳入制度化合作框架,共涵盖九大领域。其中,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标准和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经济技术合作四个领域是在此前自贸协定基础上的升级深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五个领域为新增领域。
在自贸区货物、服务、投资市场准入已达到较高开放水平的基础上,3.0版把重心放在规则与合作领域,通过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提升欠发达国家履约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包容发展。3.0版升级议定书的数字经济章节构建了覆盖“硬联通”与“软联通”的全链条规则框架;绿色经济章节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作出明确定义,确立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循环经济、可持续金融、绿色技术、绿色标准、可持续能源、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八大优先合作领域,合作贯穿研发、融资、生产、消费、回收全链条;供应链互联互通章节聚焦市场开放、贸易便利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技术创新四个维度,并构建危机应对机制。
目前,商务部已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公布3.0版议定书签署文本,全文及14个章节均可查询,文本公开意味着企业可以提前研究规则、展开布局,不必等协定生效后再着手准备。
二、生效进程走到了哪里?
3.0版议定书第六条对生效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各缔约方完成生效所需的内部程序后,应书面通知东盟秘书长,在中国和至少5个东盟成员国书面通知东盟秘书长其内部程序完成后60日,议定书生效;此后,其余任一方书面通知其内部程序完成60日后,本议定书对该方生效。这意味着首批生效与全面生效之间存在时间差,先行完成内部程序的缔约方率先享受规则红利。
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网站2026年9月25日更新的信息显示,截至6月3日,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文莱5个东盟成员国已完成必要国内程序,东盟方面“至少5国”的门槛已经达到。另据泰国媒体报道,泰国商业部官员表示,东盟成员国中已有7个国家完成国内程序,泰国内阁已于6月10日批准将议定书提交国会审议。
就生效条件而言,一旦中方完成核准并书面通知东盟秘书长,60天后协定即可生效。对企业而言,这不再是遥遥无期的等待,而是一个可以按月计算的窗口期。
三、红利如何产生?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四年以来的数据,为3.0版生效与红利的产生进度提供了参照。
从海关享惠数据看,红利释放持续扩大。RCEP生效实施4年来,天津市企业进口申报RCEP项下货物累计达261.5亿元,获得关税减让8.9亿元;申请出口货物RCEP原产地证书2.3万份,享惠货值达93.5亿元;进出口享惠合计355亿元。同期,深圳关区RCEP协定进出口享惠货值累计超338亿元。
然而,企业享惠率的提升并不如贸易数据那样迅猛。中国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55.9%的受访企业使用RCEP原产地证明,较上年提升约7个百分点,使用过各类优惠贸易协定的企业占比升至73.5%。这意味着仍有超过四成的受访企业未使用RCEP原产地证明,大量企业仍处于有协定、未享惠的状态。
原因在于,RCEP的原产地规则颇为复杂,15个成员国之间关税减让表各不相同,区域累积规则虽然降低了享惠门槛,却要求企业精准掌握每一批货物的原材料来源和加工工序。海关实操中,原产地证书关键信息一旦填错,可能直接损失数万元关税减免。这些“最后一公里”的执行问题,比协定文本本身更考验企业能力。
RCEP生效四年带来的启示是,签署红利是国家的,生效红利是行业的,享受红利才是企业的。从签署到享惠,中间隔着企业自身能力建设这道门槛。
四、企业如何提前准备?
东盟方面门槛已经达到,中方程序仍在推进,留给企业的窗口期可能比预想的更短,企业可围绕以下三项内容提前准备。
(一)原产地筹划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现行原产地规则已包含区域累积安排,3.0版亦对原产地规则章节作出修订。企业不必等生效后再查询税率,而是可以提前梳理产品BOM表,标注每一级零部件的原产国和HS编码,测算不同原产地标准下的合规成本。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4号,自2026年6月1日起,中国—马来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该系统与马来西亚方面实时传输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背对背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流动证明等数据。企业在无纸化申报时,无需另行填报和上传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
(二)数据合规准备
3.0版数字经济章节构建了覆盖“硬联通”和“软联通”的全链条规则框架,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保障数据跨境流动、推动认可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则,将直接改变企业的运营方式。在东盟多国设有分支机构或数据中心的企业,应提前评估数据跨境传输的合规路径,梳理现有IT架构是否满足议定书框架下的互认要求。
(三)绿色认证布局
3.0版绿色经济章节首次明确了绿色经济、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等定义,确立八大优先合作领域。3.0版将规则互认纳入制度框架内,在绿色转型方面建立碳足迹追溯体系,有利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相关行业进一步融合。绿色认证正在从品牌形象的加分项,逐步变为影响关税优惠获取的合规要素。出口东盟的机电、新能源、轻工类企业,应尽快启动产品碳足迹核算,对接国际认可的绿色认证标准。
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郑欣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