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美新能源投资版图中,秘鲁并不是讨论声量最高的国家,但如果把项目开发真正关心的几个核心变量摆在一起看,秘鲁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值得认真研究的市场。它同时具备较好的太阳能资源、相对开放的外资制度、可形成商业闭环的电力市场,以及较明确的投资保护框架;与此同时,它也有非常典型的拉美项目特征,即前端准入并不构成主要障碍,真正决定项目成败的,是土地、许可、并网、社区和开发节奏。

这也是为什么,秘鲁新能源投资很容易在纸面上显得“条件很好”,但一旦进入项目层面,判断标准就会迅速从“能不能投”切换为“能不能按正确路径把项目做出来”。如果只从制度开放度出发看秘鲁,很容易低估落地难度;如果只从土地、环评和并网难度出发看秘鲁,又容易忽略它在拉美市场中相对少见的制度确定性。真正有价值的分析,恰恰是把这两面放在一起看。

一、秘鲁新能源投资的吸引力,首先来自“资源+制度+市场”三者能够形成必环

秘鲁南部内陆地区的太阳能资源条件非常突出,Arequipa、Moquegua、Ica等区域的年均日照辐射水平较高,其中Arequipa、Moquegua一带的年均直射辐照度(Direct Normal Irradiance,DNI)约为2,200至2,500 kWh/m²区间,属于全球范围内都具备竞争力的资源禀赋。这意味着,对于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而言,秘鲁并不是一个需要依赖高补贴才能成立的市场,项目发电小时数和单位造价之间本来就有形成竞争力的基础。

但秘鲁的吸引力并不只在资源。更重要的是,它的制度环境与商业环境并没有和资源条件脱节。秘鲁宪法以及《外国投资促进与保障法》(DL662)确立了较为清晰的外资国民待遇原则,外资在绝大多数经济部门可以与本国资本适用同等条件;对新能源项目而言,外资原则上可以设立项目公司并持有全部股权,投资完成后的程序重点更多在登记,而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前置准入审批。这一点决定了秘鲁新能源投资并不是“制度层面先天封闭”的市场。

与此同时,秘鲁电力市场并非停留在政策鼓励层面,而是已经具有较成熟的商业交易基础。秘鲁存在政府招标长期购电安排、自由市场双边购电协议以及现货调度等多层次的市场机制。换句话说,项目收益不完全依赖某一种单一政策工具,而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不同交易结构实现。对长期基础设施投资者而言,这种商业化基础本身就是稀缺的。

如果把这些因素放在一起看,秘鲁新能源项目的底层逻辑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不是单纯因为资源好而值得看,而是因为资源条件、投资保护框架和电力消纳机制之间,具备形成投资闭环的可能性。

下表可以把这种吸引力更直观地呈现出来:

二、从电力市场规模和能源转型节奏看,秘鲁并不是“成熟饱和市场”,而是“增长中市场”

其一,秘鲁2025年总发电量约为61,244 GWh;其二,同期太阳能发电量约为2,177 GWh,占比约3.6%;其三,这一数字相较2022年约821 GWh的太阳能发电量已有明显增长。这组数据揭示出一个关键事实,即秘鲁并非没有光伏基础,而是仍处于新能源占比提升的过程中。对于投资人来说,这比两种极端情形都更有意义。

如果一个市场几乎没有可再生能源基础,往往意味着配套制度、调度规则、融资认知和项目执行经验都尚不成熟;而如果一个市场的新能源装机已经高度饱和,则新项目面临的并网、价格和竞争压力又会显著增大。秘鲁眼下所处的位置,更接近于“已有明确起步,但远未完成渗透”的阶段。这意味着,市场对新能源项目并不陌生,但增量空间依然存在。

秘鲁政府提出了到2030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目标,并在相关规划中纳入了若干太阳能项目。即便不对这些规划数字作过度延展,仅从趋势层面看,也足以说明:秘鲁新能源市场的重点,已经不再是“是否发展”,而是“以什么速度、通过什么机制继续发展”。这对于项目开发者来说,是比单一短期刺激政策更重要的信号。

三、对新能源项目而言,真正要先看清的是区域差异,而不是笼统地谈“秘鲁市场”

秘鲁并不是一个可以用单一结论概括的新能源市场。不同区域在资源、土地、并网和消纳条件上差异很大。如果不把区域差异拆开,很多判断会失真。

南部内陆地区通常被视为优先关注区域,原因在于资源条件好、荒漠地块较多、部分区域已有光伏项目落地,且与矿业负荷中心距离相对较近。Arequipa和Moquegua在相关公开报道中被多次列为首选区域,核心逻辑并不只是DNI高,而是这些区域往往更容易同时满足资源、土地形态和潜在消纳三项要求。

南部海岸如Ica、Nasca的吸引力,则更多体现在地形平坦、工程条件相对友好,并且可以参考既有项目的环评和开发经验。这类区域的项目开发,往往更容易在工程和审批节奏之间找到平衡。

北部区域如Piura,则带有更明显的战略型机会色彩,其与新变电站投运、跨境互联预期等因素相关。但从谨慎角度看,北部区域更适合被理解为“存在中长期潜力,但需要更加细致核查并网和气候变量”的区域,而不是单纯依赖想象空间的区域。

可以把不同区域的特点概括如下:

基于上述信息,一个很重要的判断是:秘鲁新能源投资不是先选国家、再选项目,而是先选区域、再决定国家判断是否成立。

四、从法律框架上看,秘鲁最值得关注的不是“是否允许外资进入”,而是“是否给予外资长期稳定预期”

对跨境新能源投资而言,最有价值的法律环境,未必是法条数量最多的环境,而是能把三个问题讲清楚:外资能否进入、进入之后能否稳定持有、收益能否合法汇出。秘鲁在这三个层面上给出的答案总体是偏积极的。

首先,宪法层面确立了市场经济、合同自由和内外资平等对待的基本原则。其次,《外国投资促进与保障法》(DL662)明确提出国家促进和保障外国投资,外资与本国投资原则上适用相同规则,并且投资实施后自动获得授权、再进行登记。再往下,《秘鲁商业和投资指南》(2026/2027)进一步强化了私人投资的制度环境,整体逻辑都是减少不必要的前置限制、提高投资可预期性。

对新能源项目更直接相关的,是电力行业和可再生能源框架。根据《电力特许经营法》(DL-25844)相关规定,发电、输电、配电活动有各自对应的许可制度;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装机规模与许可类型紧密相关,500 kW往往是一个重要分界点。500 kW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通常需要申请发电特许经营或相应许可,而并网项目还需要经过秘鲁系统经济运行委员会(COES)相关程序。这意味着,秘鲁新能源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并不主要表现为“外资受限”,而是表现为“许可链条是否走得完整”。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这一套法律框架,可以把它简化为下表:

在这个框架下,秘鲁法律环境的吸引力并不在于它让项目“零门槛”,而在于它给了投资人一套相对可以提前规划的路径。对跨境基础设施投资来说,这比抽象的“欢迎外资”更重要。

五、只看法律开放度远远不够,秘鲁项目最难的部分恰恰发生在“土地—考古—环评—并网”这一条链条上

在秘鲁做新能源项目,土地绝不是一个单独环节,而是整个开发流程的起点。私有土地、国有土地、农民社区土地、原住民土地,在取得方式、程序难度和争议风险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对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而言,根据我们的经验,建议优先考虑权属清晰的私有荒漠土地,因为这种土地在实践中更容易通过购买、长期租赁或期权方式锁定,也更容易与后续的考古清查、环评和送出线路(Transmission Line)安排衔接起来。

问题在于,秘鲁土地合规从来不是“签个协议就完了”。有几个高风险点值得注意:历史权属负担、隐性共有人、社区影响、边境区域限制、农业保护区限制,以及送出线路(Transmission Line)穿越他人土地时的地役权问题。也就是说,地块本身能不能用,往往比地块价格高低更重要

更复杂的是,土地之后马上就会遇到考古和环评。《考古遗迹不存在证明》(Certificado de Inexistencia de Restos Arqueológicos,CIRA)是很多项目的强制性前置步骤之一,涉及文化遗产与考古遗址排查;而环评(EIA)则是大型项目绕不开的核心审批环节。这里最容易出现的误判,就是把秘鲁项目的审批周期按国内工程节奏想象。根据过往项目经验,大型项目的详细环评周期通常应以18至24个月预留,而不是以几个月去估算。

并网则是最后一个经常被低估、却足以反向重塑项目模型的环节。秘鲁系统经济运行委员会(COES)并网评估、接入点能力、输电容量和送出线路建设,决定的不是一个行政性细节,而是项目能否真正商业运行。越晚面对并网问题,前期投入沉没的风险越高。

下表可以把这一整条开发链条放在同一个视角下理解: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更接近实务的表述来概括秘鲁新能源项目的难点,那大概是:它的难,不在于你找不到法条,而在于你必须把每一个前置程序都按正确顺序、在正确时间点推进。

六、从收益结构看,秘鲁新能源项目不是只有一种盈利路径

很多市场在谈新能源投资时,最后都会回到“有没有补贴”这个问题。但根据相关项目资料显示,秘鲁项目的收益路径并不单一,这恰恰是它值得关注的地方。

首先是政府主导的可再生能源招标及长期购电安排。相关招标型PPA通常具有期限较长、计价机制相对清晰等特点,对大型基础设施资产较为友好。虽然这类机制是否在具体年份启动、启动规模如何,带有时点性,但从制度设计上看,它确实为长期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收益模型。

其次是自由市场双边PPA。自由市场中大型工商业用户,尤其是矿业客户,是新能源项目的重要潜在购电方。对于南部区域项目而言,这一点尤为关键,因为矿业客户往往既有持续稳定负荷,也有一定的绿电采购需求。与其说秘鲁项目的核心是“卖电给谁”,不如说它提供了至少两类不同性质的买方:一类是制度性买方,一类是商业性买方。

再次是现货与调度体系带来的补充性价值。虽然现货市场通常不是光伏项目投资决策的唯一支撑,但一个较成熟的电力市场意味着项目调度、结算和系统运行规则更清晰。这对融资机构、设备供应商和长期股权投资人来说,都是正面信号。

可以将主要收益路径归纳如下:

从投资视角看,这种收益结构最大的价值在于,它让开发商在不同市场窗口下仍有一定策略弹性。项目不一定只能等待某一轮招标,也不一定必须依赖单一买方。这种结构,对降低资产单一风险具有现实意义。

七、税收、外汇与法律稳定工具,是判断“收益能否真正落袋”的另一半

新能源项目分析如果只看到发电侧,通常会高估收益的确定性。真正成熟的跨境投资判断,必须同时看到税收、外汇和法律稳定安排。

从税收结构看,秘鲁包括企业所得税、股息预提税、增值税和部分设备关税等。其中相关税率分别为:企业所得税29.5%,股息预提税5%,增值税18%,部分工业品适用0%、6%、11%不同税率区间,且光伏组件等设备在特定编码项下通常可适用较低甚至零关税。这些数据的意义不在于税率本身“高”或“低”,而在于项目测算必须把税务结构前置考虑,而不能只以EPC造价和电价去做粗略模型。

从财税支持角度看,可再生能源项目存在加速折旧、设备进口税负优化等工具。这些安排未必改变项目的根本收益逻辑,但对前期现金流和税务效率是实质性影响因素。

从资金流动角度看,秘鲁整体提供相对开放的框架,即资本汇入、利润分配和资金汇出具有制度基础。这对于中长期跨境项目非常关键,因为新能源资产的本质并不是“建成即退出”,而是长周期持有、分期回收。如果回收机制不顺,再好的IRR测算也只是纸面数字。

而真正值得单独强调的,是法律稳定协议。这应该属于秘鲁投资制度中的核心工具之一。法律稳定协议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所得税、股息税、外汇制度和非歧视待遇等关键法律预期。对于任何计划长期持有的秘鲁新能源项目,是否能够适用法律稳定协议,以及具体按哪一口径适用,应当在项目早期就由本地律师和税务顾问专门确认。这本身就是投资设计的一部分。

八、收益测算,并不是“保证值”,但足够说明秘鲁项目的经济性边界

根据相关参考资料,大型地面光伏项目的初始投资通常在480–600美元/kW,年发电小时数大致可在1,800–2,500小时之间,购电价格区间大约在22–35美元/MWh,运维成本在8–12美元/kW·年,项目LCOE约在18–28美元/MWh,税后股权IRR普遍落在8%–12%区间。

这组数字最有价值的地方,不在于它们为任何项目提供了现成答案,而在于它们足以帮助我们建立一个判断框架:秘鲁项目不是一个只能依赖高电价才能成立的市场,也不是一个低成本到可以忽略开发风险的市场。它更像一个“资源端较强,但前期开发和合规成本不可低估”的项目类型。

如果把影响IRR的因素按重要性排序,排在最前面的不是某一个单独政策,而是PPA电价与合同期限,因为这决定项目现金流的基础形态;随后是并网时效和资源条件,因为这决定项目能否按时把资源变成收入;再之后才是税务处理与融资成本。这个排序本身非常符合新能源项目实务,也说明秘鲁项目的财务成败,最终还是落回开发基本功。

为了让这组测算更便于读者理解,我们把它整理为下表:

如果把这张表翻译成一句更接近投资人的话,那就是:秘鲁新能源项目有机会做成一类风险调整后收益尚可、但前期开发纪律要求很高的长期资产。

九、对中国投资者而言,秘鲁市场最需要的不是“复制国内经验”,而是“建立本地化开发能力”

已有一些中资企业在秘鲁电力、新能源及相关产业链中的实践案例,包括电力资产投资、EPC承包、组件供应等。这些案例说明,中国企业并非对秘鲁市场完全陌生;但另一方面,中资企业在开发端的积累仍然有限,真正决定项目质量的,往往是本地许可、社区关系、权属调查和并网沟通能力。

这意味着,对中国投资者来说,秘鲁新能源项目并不适合只靠国内成熟模板平移。国内经验当然有价值,尤其是在EPC管理、设备采购和大规模项目组织方面;但如果忽略秘鲁本地开发逻辑,这些优势很容易在项目初期被消耗掉。

根据过往项目经验,最容易踩坑的几个点非常具有代表性:

  • 土地权属调查不完整,导致后期出现争议或无法完成过户、抵押、送出安排;
  • 严重低估环评(EIA)周期,把一年以上的前置程序当成几个月的行政流程;
  • 并网问题介入过晚,在项目开发后段才发现接入能力不足;
  • 对劳工、环保和考古合规理解不够,导致项目建设或运营阶段暴露新的法律风险。

也因此,如果要给中国投资者一句最核心的建议,那就是:秘鲁项目不是一个“选中资源好地块后自然会往下走”的市场,而是一个必须从一开始就搭建律师、土地顾问、环境顾问、电力顾问和社区团队的市场。

十、如果把秘鲁新能源项目放回完整投资流程,正确的推进顺序应当是什么?

将项目周期分阶段按顺序梳理,通常包括前期选址、土地锁定、前置许可,到环评、发电特许、PPA、融资、建设和商业运营,整体开发周期通常应按3.5至5年来估算。这个判断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投资人对项目节奏、团队预算和融资窗口的理解。

很多时候,一个项目并不是因为财务模型差而失败,而是因为时间表错了。秘鲁项目尤其如此。前期如果没有把土地、考古遗迹不存在证明(CIRA)、预可运行研究(EPO)、环评(EIA)的推进关系处理好,后面每一个环节都会变成被动补救。反过来说,如果前期顺序正确,项目即便推进较慢,也仍然是在可控轨道上。

把整个开发逻辑压缩成更便于理解的阶段,可以大致呈现为:

这张表其实也解释了秘鲁项目的本质:它不是一个靠某一个单点资源优势就能跑通的市场,而是一个高度依赖全过程协调的市场。

十一、结语:秘鲁新能源投资真正有价值的,不是“能不能进”,而是“能不能把复杂性管住”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要研究秘鲁新能源投资?

不是因为它是拉美最热的故事,也不是因为它提供了某种简单复制就能成功的模板,而是因为它恰好处在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交叉点上:资源条件优、外资制度相对开放、电力市场具有商业基础,但项目落地又必须穿越一整套拉美语境下非常真实的开发门槛。正因为如此,秘鲁对投资人的考验并不在于有没有胆量进入,而在于有没有能力把一整条项目链条真正管理起来。

如果只看宏观制度,秘鲁会显得很有吸引力;如果只看项目执行,它又会显得处处是门槛。真正成熟的投资判断,应当把这两者放在同一个框架内理解。对新能源投资者而言,秘鲁并不是“低难度市场”,但它很可能是一个在长期资本、合规开发和本地化执行三者之间,能够形成较好平衡的市场。

从这个意义上说,秘鲁新能源投资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某一个时点的电价、某一轮招标或某一个单一项目案例,而是一个更本质的问题:在一个资源足够好、规则大体清楚、但前期开发复杂度很高的市场里,谁能更早把不确定性变成可管理的工作流,谁就更可能真正把项目做成资产。

来源:跨境能源武律

作者:

  • 武禹燊 Derek,中美双证律师,申浩律所海外新能源业务合伙人。
  • 乔国文 Alisa,中美双证律师,申浩律所公司与并购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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