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览

(一)主要经济指标

吉尔吉斯斯坦经济规模较小,以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大型企业主要集中在矿产、能源等领域,以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为主。工业产品以满足本国市场为主,少数产品向俄罗斯及周边国家出口。2024年,农业占吉GDP的比重为8.6%,工业占16.5%,服务业占52.1%。

吉尔吉斯斯坦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是连接欧亚的重要通道,对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邻国辐射作用明显。2015年,吉尔吉斯斯坦加入欧亚经济联盟以来,区域经济合作联系日趋紧密。

(二)产业发展规划

2025年6月,吉出台《2030年前国家发展规划》,提出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交通领域】2023年2月,吉内阁发布《2023-2030年公路发展规划》,拟在“中亚国家经济合作计划”框架下实施修复比什凯克—纳伦—吐尔尕特公路等4条具有国际走廊意义的公路项目,并通过国家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修建奥什州乌兹根市绕城公路等8个项目。

【数字经济】吉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政府制定《2023-2026年支持和发展电商计划》,正在评估已取得成果和未来目标。批准《虚拟资产法》,建立相应法律框架。两三年前吉电子商务规模还相当有限,到2025年底交易额6亿美元,如算上跨境交易,这一数字达到10亿美元。

(三)对外贸易

独立以来,吉尔吉斯斯坦一直保持较高的外贸依存度。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对欧运输通道南移,吉外贸因此受益,贸易规模猛增。

吉目前以采矿业为经济支柱,以矿产、农牧业等初级产品出口为主,以消费品、工业品等高附加值产品进口为主的外贸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

2024年,吉主要贸易伙伴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英国、瑞士、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中国继续保持吉第一大贸易伙伴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地位,英国成为吉第一大出口目的国。

2024年,吉主要出口商品有黄金、矿石及贵金属精矿砂等,其中黄金在吉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为36.7%;主要进口商品包括汽车、机械零配件、成品油、塑料及其制品、服装及其辅料等。

(四)中吉经贸

中吉两国建交以来,双边贸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近几年,中吉双边贸易规模增长明显提速。中国长期保持吉第一大贸易伙伴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一大投资来源国地位。

2026年9月3日,中国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吉元首会晤经贸成果主要包括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深化投资、创新、发展等领域合作。同时,中国商务部与吉方主管部门签署了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进展的联合声明和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为提高两国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并促进电商等新业态合作。

2025年中吉贸易额达到272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20%,双边贸易额占中国同中亚国家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

2026年1至7月,中吉贸易额为117亿美元,中国“新三样”、机电产品对吉出口快速增长,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等合作持续推进。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对吉全行业直接投资超过20亿美元。大型基建、能源、矿产、农业、绿色发展等领域项目进展顺利。

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称,吉中双方合作已从传统贸易拓展至新能源、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报道还称,中吉乌铁路使吉尔吉斯斯坦摆脱交通上的“地缘困境”,成为欧亚大陆交通和发展项目的重要连接点。

近年来,中国对吉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车辆及其零部件、服装及其附件、机电设备、鞋类、玩具、水果坚果、塑料及其制品、家具、皮革制品、化纤等。

中国自吉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贵金属、矿砂矿渣及矿灰、生皮及皮革、棉花、铝及其制品、水果及坚果、羊毛、乳制品及蜂蜜等。

二、投资优势 

(一)外国投资情况

吉统计委员会数据显示,2024年,吉尔吉斯斯坦吸引外国直接投资10.3亿美元,同比增长21.9%,主要来自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卢森堡和土耳其等国。

(二)吸引外资的主要优势

吉投资环境整体自由,无明确禁止外资准入的行业,未实行外资审查制度。吉主要吸引外资的领域包括制造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

吉政府推广使用电子政务系统(http://portal.tunduk.kg/),目前可在线上办理或咨询172项业务。

三、外资法规政策 

(一)投资主管部门

【吉总统直属国家投资署】吉投资政策的牵头机构,与其他各部委、行政机构共同确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方针与优先方向,确定相关政策。

(二)外资优惠政策

吉政府划定自由经济区,为外国投资特别是出口导向型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此外,为吸引外国投资,吉政府惯常通过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的方式,“一事一议”,视投资规模、重要性和自身能力,为投资者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投资行业的规定

吉2003年颁布《吉尔吉斯斯坦投资法》,对外国投资者实行适用于吉本国法人和个人的国民待遇制度,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较广泛的权利和保障,其中包括保证外国投资、财产和信息的汇出或汇入,保障外国投资免被征收,保证赔偿投资者损失,保障外国投资者使用其收入和现金交易自由等。

2025年8月,吉出台新版《投资法》。根据该法,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投资商可直接同吉内阁签署协议,同时要求投资商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和成功实施投资项目的经验。在投资协议框架下,吉方将给予投资商税收和关税优惠、人员签证便利,并协助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四)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投资的主要方式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包括实物、不动产、购买企业股票和债券、知识产权、企业盈利和利润。外国企业或自然人可通过全资收购和部分参股等形式对吉企业实行并购。外国自然人在吉投资享有国民待遇。

吉尔吉斯斯坦允许外商投资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进行合资、合作、独资和并购;现汇投资、设备投资或技术投资均可。

吉允许外国投资者以二手设备出资开展投资合作,但对二手设备的质量检测相对严格。

外国企业在吉并购可咨询吉国家投资署。根据2017年颁布实施的《科学和国家科技政策基础法》,吉鼓励吸引外资开展科研工作,鼓励通过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吸收外国专家、交换科技信息、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人才交流等方式,推动科研国际合作。

原标题:国别投资信息|上合组织峰会后,去吉尔吉斯斯坦投资重点关注这些!

来源:北京贸促事务中心,内容综合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吉尔吉斯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吉尔吉斯斯坦(2025年版)》、新华社、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国际商报、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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