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口退运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出口退运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强化对出口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措施,海关依法组织开展出口退运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工作。
法律及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
一、什么业务需要开展追溯调查
出口退运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调查,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并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出口至境外,并因质量原因被境外官方或相关贸易人退回,且进口申报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的工业产品。
TIPS:
出口食品、化妆品、动植物产品不在追溯调查适用范围。
简单来说,同时满足几个关键点:境内生产、一般贸易出口、质量原因退运、进口申报为退运货物、属于工业品,才触发追溯调查。
申报为退运货物的商品不实施法定检验。
二、两种调查模式:现场调查 VS 书面调查
调查方式分为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开展现场调查:
- 出口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 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风险,会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的;
- 被境外官方通过强制召回、下架、通报等形式强制退回的;
- 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
- 属于海关总署风险预警范围内产品的;
- 其他经风险评估认为需要开展现场调查的。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退运工业品,海关开展书面调查。
三、追溯调查有什么好处?
海关可将调查收集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通过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监管部门联动配合,有效降低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不合格的出口退运工业产品流入国内市场的风险。
此外,海关可以结合退运调查收集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开展对相关行业、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引导企业搭建内部追溯体系,补齐质量管理短板。通过调查复盘,企业可以识别海外贸易风险点,提升产品质量,更好应对海外市场各类贸易壁垒,减少后续同类退运事件发生。
四、企业实操要点
(一)什么时候需要申报?
当工业品原出口报关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进口申报监管方式选退运货物(4561),货物属性勾选“48—一般贸易出口的退运工业品”时,进口整合申报页面会弹出提示,企业需录入出口工业品退货相关信息。
(二)在哪里申报?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出口生产企业、出口监管方式、退货原因、退货处理方式等出口退运工业产品相关内容。该系统支持退货申报、信息查询、业务进度监控,一站式处理出口退货相关业务。
(三)申报时的注意事项
一是填报内容分为系统自动抓取报关单相关内容部分,以及企业录入部分。应注意区分消费使用单位和原生产企业,如实填报消费使用单位、收货人所在地、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人联系电话、原生产企业、原生产企业联系人、原生产企业联系电话、原生产企业行政区划、原生产企业所属机构等信息,以便后续追溯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填报时应注意区分具体退货原因,例如:因环保、安全等不合格项目被境外官方退回、因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被退回等,在退货原因类别中选择相应原因,相关原因应与报关单申报情况保持一致。

来源:天津海关商品检验处、天津新港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