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后,企业的信用等级怎么划分?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海关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状况分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五类。
提醒:《信用管理办法》明确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是中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问2:如何查询企业信用等级?
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的信用等级。
问3:企业如何提升信用等级?
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或者认证企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特殊情形下,海关的认证时限可以延长三十日。经认证,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符合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的,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问4:如果企业出现了失信行为会被公示吗?
海关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企业失信信息。
企业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海关对轻微失信信息不予公示,对一般失信信息的公示期为一年,对严重失信信息的公示期为三年。公示期限起算时间按照海关总署规定执行。企业失信信息公示期满后,海关停止公示。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5: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信用等级如何认定?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别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海关对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信用等级分开进行认定。
问6: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一)违反海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构成走私行为或者故意违反出口管制法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一百万元的,但累计处罚金额未超过上年度进出口总值百分之一的除外;
上年度报关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一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一百万元的;
(四)一年内在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中,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代理报关业务报关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五十万元的;
上年度报关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一年内在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中,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五十万元的;
(五)被海关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禁止从事报关业务行政处罚的;
(六)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税款的;
(七)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缴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并且超过一万元的;
(八)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处罚的;
(九)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处以罚款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7: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判定为违法情节严重,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一)违反海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因走私行为或者故意违反出口管制法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三)一年内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二百五十万元的;
(四)一年内违反检验检疫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二百五十万元的;
(五)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税款,并且被海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纳税人妨碍海关依法追征欠缴税款被海关处以罚款的;
(六)逾期未缴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被海关加处罚款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七)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或者企业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的;
(八)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行贿金额累计三万元以上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刑事处罚的;
(九)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8: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多久复核一次?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五年复核一次,对认证企业根据企业信用评估结果开展复核。海关发现高级认证企业或者认证企业信用状况异常的,可以对企业不定期开展复核。
问9: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失信信息修复?
企业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失信信息修复:
(一)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满三个月或者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满一年;
(二)作出信用承诺;
(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10:企业申请失信信息修复要提交什么材料?海关要审核多久?
企业申请失信信息修复的,应当按照海关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一)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证明材料;
(二)信用承诺书;
(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材料。
海关应当自收到失信信息修复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海关应当自受理失信信息修复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修复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原标题:热线百科 |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问题集
来源:广州海关12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