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税制以"复杂"著称,但2023年启动的税收改革带来历史性简化。本文系统梳理企业投资巴西必须掌握的核心税种与合规要点。
巴西居民公司就其全球收入征税。非居民公司通常通过在巴西注册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PE)就其在当地产生的收入在巴西纳税。除此之外,非居民公司可能需就其源自巴西的收入缴纳预提税(IRRF)。
一、企业所得税(IRPJ/CSLL)
标准税率:34%
- IRPJ(企业所得税):25%
- CSLL(社会贡献税):9%(某些特定实体除外,如金融机构和私人保险公司,按较高税率征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 一般情况下适用实际利润法(Lucro Real),即按照税前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 对于年收入≤7,800万雷亚尔的企业,符合一定行业要求下可以选择核定利润法(Lucro Presumido),即按照总收入*核定利润率,再进行纳税调整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扣除项包括但不限于:
- 资产折旧:允许在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巴西税务机关通常允许的年折旧率为:机器、设备、家具和装置为10%;车辆为20%;建筑物为4%。特殊情况下可以加速折旧。
- 商誉: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为收购永久性投资的股份或份额而支付的商誉,在实现/减值之前,可在税务角度摊销。
- 研发支出:根据公司的选择,研发支出可以在发生时扣除,或递延至项目终止,然后在不少于五年的期限内摊销。
- 权益净资产利息:公司可以根据其净资产向股份/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限额内支付利息(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 “长期利率”[TJLP],目前设定为6.91%/年),该利息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坏账损失:坏账损失有机会在税务上扣除,取决于金额、逾期时间以及为追回损失而采取的行政和/或法律行动。
- 结转的税收亏损: 税收亏损(即用于IRPJ和CSLL目的的亏损)可以无限期结转。但是,税收亏损抵减应税收入的金额不得超过抵减税收亏损本身前应税收入的30%(并受某些亏损回收规则的约束)。 不允许向后结转税收亏损。
企业所得税的合规日历如下:

二、增值税体系:从“五税并存”到“双税统一”
巴西间接税制复杂,近年来历经多次变革。2023年12月20日,巴西批准了启动全面增值税改革的法规,用双重增值税和选择性消费税取代原有联邦、州和市级间接税。2026年至2032年为过渡期,以两种税制并存为标志,直至2033年全面采用新的增值税制度。
我们在本文中将介绍改革前各项税收的通用信息和过渡期的主要变化。需特别注意的是,相关法规对一般规定存在诸多例外条款。以州增值税(ICMS)为例,虽需遵循联邦法律,但各州另行立法,导致与联邦法存在差异。
原增值税制度

三、新增值税制度:IBS+CBS(2026-2033年逐步实施)
2023年12月20日,巴西通过宪法修正案启动全面消费税改革,以增值税和选择性消费税取代间接税(联邦、州和市三级)。2025至2026年间,该改革通过第214/2025号补充法律和基于PLP 108/2024法案的立法进一步细化,包括实施CBS/IBS、设立管理委员会,并完善运营/行政规则。核心变革如下:
1、取消四种税收:COFINS、PIS、ICMS以及ISS。
2、创建三种新税种:
- CBS(商品与服务贡献税):联邦税
- IBS(商品与服务税):州+市级共享税
- IS(选择性税):针对有害健康/环境产品或服务征收的选择性消费税
过渡期将以两种税收制度共存为标志,新旧税收并行征收七年。过渡期时间表如下:

原标题:出海服务 | 中企出海·巴西篇(三)——税制全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介绍
来源:上海贸促
声明:本文由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国国际税务部联合发布。
延伸阅读:中企出海·巴西篇:走进南美巨人——巴西国家概况与投资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