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33号公告,宣布对相关进口打印复印办公设备发起对外贸易国家安全立案调查。
公告称,初步信息显示,装有外国系统软件的进口打印复印办公设备可能影响对外贸易中的国家安全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8月5日起就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进行调查。
据悉,本次调查对象为装有外国系统软件的具有打印、复印功能的进口办公设备。外国系统软件是指由外国个人或实体开发、测试或维护的驱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本次调查应在立案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答问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商务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就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进行调查。此次调查是中国首例对外贸易国家安全调查。
发言人表示,本次调查内容为评估相关装有外国系统软件的进口打印复印办公设备对我国对外贸易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调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对象的进口情况,进口产品、技术或服务对国家安全利益影响,国内需求情况,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产业满足国家安全利益的能力和水平,相关外国政府政策和措施对我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等。
发言人说,下一步,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益,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坚决维护中国国内产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利益。
来源:国际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