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印尼贸易部颁布了关于将铁合金列为战略自然资源商品的2026年第17号部令(简称“MOT 17/2026”),财政部随之颁布关于铁合金商品出口限制货物清单的第32/MK/BC/2026号法令(简称“KMK 32/2026”),明确了列入出口限制范围的铁合金产品商品清单。
KMK 32/2026作为执行MOT 17/2026项下铁合金出口限制制度的海关监管工具,因此需结合MOT 17/2026共同解读,MOT 17/2026为印尼的铁合金产品出口管理体系搭建了更为宏观的政策框架。
根据MOT 17/2026的规定,其附件所列特定铁合金商品均被归类为限制出口品类。过渡期届满后,该类铁合金产品的出口仅能通过印尼指定国有出口企业——PT Danantara Sumberdaya Indonesia(简称“PT DSI”)开展。
鉴于过渡期的实际安排需要,MOT 17/2026明确规定,由PT DSI独家出口安排的制度将自2026年12月31日起全面生效。在此日期之前,现有铁合金出口企业在遵守MOT 17/2026规定的过渡期要求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出口业务,相关要求包括经营主体须向PT DSI提交出口报告、出口清关文件、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KMK 32/2026并未新增新的出口许可(牌照)要求,而是为海关主管机关对限制类铁合金出口的过渡期合规要求开展审查与核验提供了法律基础。这类监管不仅覆盖常规出口申报,还适用于从铁合金产品自保税区(Tempat Penimbunan Berikat)、经济特区(Kawasan Ekonomi Khusus)、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Kawasan Perdagangan Bebas dan Pelabuhan Bebas)运往印尼海关关境以外目的地的铁合金产品运输。
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出口商应当确保所有出口铁合金均已按照KMK 32 / 2026 准确归类为限制类货物,并确保附随的出口文件完全符合MOT 17/2026的要求。除此之外,过渡期框架还要求企业加强与指定国有出口企业PT DSI的沟通与协同,这体现了政府逐步推进铁合金出口新管理制度的政策导向。
鉴于KMK 32/2026已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从事铁合金出口的企业应当审视自身的出口合规框架,评估是否需要对现有的出口流程、单证处理程序和海关清关程序作出相应调整,以确保在整个过渡期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愿标题:新法速递02 |印尼新铁合金产品出口限制新政(KMK 32/2026)2026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
来源:印象尼海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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