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印尼贸易部颁布了关于将煤炭列为战略自然资源商品的2026年第15号部令(简称“MOT 15/2026”),财政部随之颁布关于煤炭商品出口限制货物清单的31/MK/BC/2026号法令(简称“KMK 31/2026”),明确了列入出口限制范围的煤炭商品清单。
KMK 31/2026是海关执行MOT 15/2026项下出口限制制度的监管与监测依据,因此该法令需结合MOT 15/2026共同解读,后者为印尼的煤炭出口管理体系搭建了更为宏观的政策框架。根据MOT 15/2026的规定,列入其附录的特定煤炭商品均被归类为限制出口品类。过渡期届满后,该类煤炭仅能通过印尼指定国有出口企业——PT Danantara Sumberdaya Indonesia(简称“PT DSI”)开展出口。
鉴于新制度实施需要过渡安排,MOT 15/2026明确规定,由PT DSI独家开展煤炭出口的制度将于2026年12月31日正式全面实施。在此之前,现有煤炭出口经营者在遵守MOT 15/2026规定的过渡期要求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煤炭出口活动,相关要求包括市场主体须向PT DSI提交出口报告、出口清关文件、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KMK 31/2026并未设立新的出口许可要求,而是为海关当局对限制类煤炭出口的过渡期合规要求开展审查与核验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类监管不仅覆盖常规出口申报,还适用于从保税区(Tempat Penimbunan Berikat)、经济特区(Kawasan Ekonomi Khusus)、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Kawasan Perdagangan Bebas dan Pelabuhan Bebas)运往印尼海关关税区以外目的地的煤炭运输。
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出口经营者应当确保所有出口煤炭均已按照KMK 31/2026准确归类为限制类货物,且出口文件完全符合MOT 15/2026的要求。除此之外,过渡期框架还要求企业加强与指定国有出口企业PT DSI的沟通与协同,这体现了政府逐步推进新煤炭出口出口治理制度的政策导向。
鉴于KMK 31/2026已于2026年6月1日起生效,从事煤炭出口的企业应当审查自身的出口合规框架,评估是否需要对现有的出口流程、单证处理程序和海关清关程序作出相应调整,以确保在整个过渡期内全面合规。
原标题:新法速递01 |印尼煤炭出口限制新政(KMK 31/2026)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印象尼海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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