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美国白宫发布一则《加强海关执法》(Strengthening Customs Enforcement)的行政命令,旨在全面强化美国海关执法体系,加大进口商合规责任和处罚力度,直指低报、隐瞒、避税等灰色清关执法漏洞。对于中国外贸企业而言,这不仅是美线清关流程的“上强度”,更是一次对出口合规能力的系统性考验。

面对日趋严苛的美国海关监管,中国出海企业如何应对?浙江省贸促会国际商事法律专家库成员——管健律师深度解读本次新政核心内容和影响,助您从容应对美线清关“大考”。

一、监管重点:谁是被盯上的“登记进口商”?

本次命令将海关执法与国家安全、税收征管、国内产业保护和消费者安全相联系,认为现行制度存在漏洞和执法不足,部分进口商可能通过低报价格、隐瞒进口商及货物信息、规避关税等方式逃避法律义务。因而,锁定的监管重点是登记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IOR)。

美国政府认为,IOR是确保货物合法入境、关税及时缴纳,以及遵守强迫劳动、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产品安全等法律要求的关键责任主体。因此,命令要求国土安全部(DHS)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修改进口商资格、担保、登记、披露和执法政策。

该命令并非仅针对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家企业,而是对美国进口环节的IOR制度进行系统性强化。但其中对外国登记进口商(foreign IORs)作出更严格安排,因此以境外主体身份作为美国登记进口商,或依赖境外关联公司、代理结构、报关代理进入美国市场的企业,可能受到更明显影响。

二、对所有登记进口商的合规新义务

命令要求DHS/CBP在180日内调整进口商资格相关法规、政策和指引。IOR必须持续维持一定水平的美国境内有形资产、保证金,或二者结合,以确保其具备履行美国海关和贸易法律义务的能力;CBP还将提高IOR最低保证金覆盖水平。所有正式进口和非正式进口均应指定并向CBP报告IOR,同时提供预计进口量、成立年份、所有权和实益所有权、商业关联、境内资产情况及其他必要数据。

CBP还将建立IOR的“good standing”标准,即良好信誉或良好合规状态要求。该标准将基于IOR及其关联方过往遵守美国海关与贸易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否及时缴纳海关债务等因素确定。若IOR不处于CBP认可的良好状态,将不得继续向美国进口,也不得指定报关代理代其作为IOR行事。

三、对外国进口商的专门限制

最值得关注的是对foreign IORs的专门限制。命令将foreign IOR定义为不符合“U.S. IOR”标准的进口商。美国IOR通常需要满足美国设立、位于美国、拥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作为控制性实益所有人,或在美国拥有重大不动产等条件;所谓“位于美国”也不得通过空壳公司、虚假交易或人为架构规避,而应包括美国主要营业地点、实质经营活动,以及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美国境内有形资产。

对于外国IOR,命令要求DHS/CBP迅速修改法规、政策或指引,禁止外国IOR申报非正式进口。对于正式进口,外国IOR原则上不得仅依赖连续保证金满足入境担保要求,除非CBP认定其已证明美国税收可以得到充分保护,并能确保遵守CBP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指令。命令还要求外国IOR在符合条件时通过CTPAT验证,或者使用已经通过CTPAT验证并持有执照的报关代理向CBP申报。

四、对进口披露和供应链认证的新要求

命令要求DHS/CBP建立更高水平的进口披露和认证要求。进口商未来可能需要就关键供应链合规事项作出认证,包括遵守《以制裁反制美国敌人法案》(CAATSA)、18 U.S.C.§ 545及其他由CBP会同相关机构确定的要求,并披露外国税务识别信息、全球商业识别信息,以及进口商品供应链和生产方式等详细信息。

命令还要求DHS在90日内建立一项要求,即进口商必须提交外国出口商在向美国出口前被要求向外国海关机关提交的任何文件或信息。该要求如落地,将扩大CBP对境外出口申报文件、贸易单证、供应链信息和境外监管资料的获取范围,并增加企业在不同法域申报信息之间保持一致性的压力。

五、对执法、处罚和货物处置机制的进一步强化

在执法方面,命令要求DHS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加强海关执法,包括对不合规行为执行保证金项下的违约赔偿请求、限制保税运输、增加审计,并对未尽尽职调查义务、反复代理不合规客户或未及时配合CBP信息要求的报关代理施加最高处罚。命令还要求DHS与司法部优先执法涉及强迫劳动产品、错误归类、低报价格和非法转运的进口案件。

处罚方面,命令要求DHS在90日内修改减轻处罚标准,建立不低于已评估罚款50%的最低处罚底线,除非存在对国家安全产生实质影响的特殊情形,并取消对重复违法者的处罚减免。DHS还将强化对不合规进口货物的扣押和处置,包括提高高风险货物保证金要求、降低自愿放弃货物的监管负担,并授权第三方处置。

六、后续时间安排和初步影响

命令要求DHS在45日内提交加强海关执法的立法建议;在90日内推进进口披露、外国出口申报文件提交、处罚标准修订、非合规货物处置和透明度措施;在180日内完成IOR资格、保证金、良好信誉、IOR登记、风险分级和强化审查程序等政策调整;并在一年内向总统提交执行效果报告。因此,该行政命令本身尚未完全等同于最终可操作规则,其关键影响仍需以后续CBP规则、指引和执法实践为准。

总体来看,该行政命令标志着美国进口监管从传统的货物审查、税则归类和关税征收,转向更强调进口主体资质、境内资产可执行性、供应链信息透明度和跨境执法可达性。外国IOR、低价值进口、跨境电商、境外制造商主导的进口安排、依赖美国报关代理完成清关的境外企业,以及存在复杂集团内贸易结构的企业,将面临更高合规压力。

换言之,中国出口企业如担任了IOR角色,将直接面对CBP的执法监管。如非直接担任IOR,则需配合美国IOR,提供更多的贸易信息资料,承担供应链合规证明义务。

原标题:贸促半月谈 | 管健:美线清关合规“大考”,白宫《加强海关执法》新令的核心内容和影响

来源:浙江贸促

 作者: 管健,北京广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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