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1日起,欧盟正式取消实施多年的150欧元以下低值包裹免税政策,并开启了分阶段的监管时代。这标志着过去利用免税额度进行“分单拆包”“低报货值”的时代结束。

为了帮助跨境电商卖家、平台及物流企业快速调整合规策略,本文将解析这项新规的政策核心、分阶段影响及应对指南。

一、变化要点

2026年7月1日起:

B2C(≤150欧元):此前免征关税 → 现每项商品征收3欧元固定关税;

B2B:此前可用简化申报(H7) → 现须正式申报(H1)。

2026年11月1日起:

B2C:强制提供产品标识符(PID),新增欧盟处理费用。

2028年7月1日后:

欧盟海关数据中心(Customs Data Hub)上线后,将全面恢复为正常的从价税率。

二、第一阶段(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一)取消低价值货物(≤150欧元)的关税免征待遇

  • 适用对象:从非欧盟27国寄往欧盟27国成员国的低价值货物(≤150欧元)。
  • 针对B2C货物:按海关申报单中的商品项(Line Item,通常按6位HS编码及产品描述确定)征收3欧元的固定关税。
  • 针对B2B货物:不再适用简化申报(H7),必须进行完整正式申报(H1),并按实际或优惠税率缴纳关税。

(二)合并清关受限

未使用 IOSS 的 B2C 快件(≤150欧元)原则上限制跨国集中申报,每票小包裹须独立进行电子完整申报。

(三)清关地点强制

未使用 IOSS 的 B2C 快件(≤150欧元)必须在最终目的国(收件人所在国)清关,不得在第一入境口岸跨成员国集中清关后再转运。

(四)IOSS持有人责任升级

IOSS 持有人将作为“推定进口商”承担申报人(Declarant)的法律责任,并对进口清关承担首要法定责任。报关行或承运商将代表其完成清关,发货人需向物流商提供 IOSS 持有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在欧盟境内设立实体的确认,以及(如适用)EORI 号和增值税 VAT 识别号。

(五)取消退货关税退税

价值 ≤150 欧元的 B2C 退货快件,无论采用正式或简化申报,过渡期内已缴纳的 €3 关税均不再退还(增值税 VAT 退税规则保持不变)。

三、第二阶段(2026年11月1日生效)

所有进口至欧盟27国的B2C快件,强制要求提供产品标识符(PID),并引入欧盟海关处理费。

(一)产品标识符(Product Identifier, PID)

  • 商家产品标识符(必填):如电商平台上的面向消费者的 SKU、ASIN 或交易ID。
  • 非标准化的制造商产品标识符(必填):如生产工厂内部的货号或出厂编号。
  • 标准化的制造商产品标识符(可选):如国际通用的 GTIN、MPN 或 EAN。

(二)欧盟海关处理费(EU Handling Fee)

按每项商品征收固定金额的欧盟级别系统处理费(具体金额由欧盟官方审议敲定中)。此费用作为欧盟行政补贴,独立于各国已征收的本地处理费。

四、后续阶段预告(2028年及以后)

欧盟将逐步强制要求所有贸易商使用统一的“欧盟海关数据枢纽(Customs Data Hub)”,并设立欧盟海关总署统一协同。更多细节将在后续公布。

五、顺利通关,企业需要做什么?

目前欧盟针对低值电商包裹的关税政策正在经历重大改革,部分法规实施细节仍在最终确定和调整中。为支持快件顺利通关,请发货人务必提供所有产品的完整和准确的商业发票数据,包括详细的货物描述、6位HS编码、货物原产国、产品标识符(PID)等信息。

自2026年7月1日起,请B2C发货人/IOSS持有人务必向物流承运商提供以下信息:

1. 完整的名称和地址

2. EORI 号(经济经营者注册和识别号)

3. VAT(增值税)识别号

4. 确认是否在欧盟设立实体,或是否有欧盟境内的进口记录责任人(IOR)/欧盟代表

5. B2C 货物须在商业发票/进口申报中清晰列明零售价

6. 准确提供收货人有效的邮箱地址、手机电话以确保及时联络清关

7. 自查并了解《反滥用/反规避条款》(UCC/IA第243(5)条)对规避税收行为的严惩风险

自2026年11月1日起,所有B2C货物必须提供产品标识符(PID):

  • 商家标识符(强制)
  • 非标准化制造商标识符(强制)
  • 标准化制造商标识符(如有则需提供)

原标题:重磅!欧盟正式取消低值免税政策,2026年起征收固定关税!

来源:中国信保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