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2026/35号公告,制订清真认证产品进口管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土耳其的清真合格评定活动基于自愿原则。但是,对于巧克力、糖果、含坚果的谷物制品、酱油、明胶等产品,进口时带有清真标志,必须获得本机构或多边互认协议范围内其他国家授权机构的清真认证;
(2)进口检验申请。附件涵盖的34类产品清单(巧克力、糖果、含坚果的谷物制品、酱油、明胶等产品)进口时必须将产品上所有清真标识的相关文件上传至部委网站上的TAREKS应用程序;
(3)实物检验。检验产品内外包装上任何清真标识(包括清真标志、标记、印章、图片或其他描述性元素)是否符合《清真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实物检查结果显示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则会生成一个TAREKS参考编号,表明该产品可以进口;TAREKS参考编号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4)进口产品拒收。如经进口检验确定产品违反相关法法规,则不允许进口带有清真认证的产品;如果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清真认证声明被检验部门认为以合适的方式移除,则该产品可以允许进口。否则,该产品可能被退回原产地等处理方式。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6/06/20260625-6.htm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