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海外买方经营压力陡增,出口企业正面临更复杂的贸易风险。当买方自身现金流不足时,往往会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迟出运导致滞销”“货不对版”等看似合理的借口,试图将“无力付款”转化为“无需付款”。若企业未能妥善应对,很可能会在拉扯中错过最佳催收时机,造成货款损失。本文将分事前防范,事中应对,事后救济三阶段,手把手教出口企业如何主动利用在手权利化解危机。
一、常见纠纷类型
(一)迟出运争议
买方主张出口企业未按时交付货物,导致错过销售窗口、产生额外仓储成本或市场机会损失。
(二)货物质量异议
针对当前批次或历史合作中已交付的货物,买方提出质量不达标(如外观瑕疵、性能缺陷)与样品/约定的标准存在差异等问题。
(三)资质缺失指控
买方以出口企业未取得或未提供相关证书(如知识产权、当地国行业相关证书和许可)为由,主张货物无法在当地国销售。
(四)费用分担纠纷
买方对运费、货运保险费、目的国清关费用、滞港费拒绝分摊,或对分摊比例有异议。
二、提示
对于以上常见纠纷,笔者提示:
(一)事前防范:合同明确,以清晰条款筑牢风险防火墙
1、避免软条款及不利条款
如“迟出运一天扣货款1%”、“如质量出现问题,买方有权扣减货款”、“一切的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等对出口企业不太有利的条款;
2、约定质量纠纷解决条款
如明确退换货政策、异议主张期等;
3、明确贸易双方权利义务
对于重要的资质证明,事先在合同中规范明确的权利义务,各自申请必要的资质。如出口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需要买方配合,应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买方义务;
4、善用国际贸易术语
费用分摊可使用与实际贸易相匹配的国际贸易术语约定(如FOB,CIF等),如后续发生争议,可以依据贸易术语的约定判断各方应承担的义务。
(二)事中应对:事事留痕,以充足证据掌握谈判主动权
1、出运前做好质检和取证
可通过主动取得质检报告,出运前对货物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先做好取证工作,避免后续因货物已交付,无法对该批货物进行质检而缺少谈判证据;
2、所有合同修改应书面留痕
比如涉及调整货物的规格、大小、数量,出运时间和出运方式,建议书面通过官方邮件沟通;
3、妥善保存离职人员的沟通记录
出口企业的外贸业务员流动较为频繁,容易造成签单人和维护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建议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发生“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三)事后救济:理清事实,以强硬态度反击买方无理指控
1、判断买方诉求是否合理
面对买方的指控,建议先从合同条款、货物质量、买方举证情况的多个方面判断买方诉求是否合理,如买方诉求确实合理,建议抓住机会与买方和解,积极达成一次性还款方案。如买方诉求不合理,则积极反击。
2、不为维持商业关系而妥协
在买方诉求不合理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可能会因为维持商业关系,在自身并无履约瑕疵的情况下,自认“错误”,想要用新签单的利润补偿本单损失,但实际买方此时经济情况已经出现危机,哪怕有新单,后续不履约的风险很高。
3、及时向中国信保报案
中国信保可通过海外渠道联系买方,确认贸易纠纷点及举证情况,并向买方施压。
来源:中国信保学堂
作者:谢智筠,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保后理赔追偿处资深理赔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