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30日及41日,美国接连针对中国电子显示设备和流媒体播放设备企业发起两起337调查,核心指控均为专利侵权。涉案产品涵盖智能电视、显示器及相关组件、流媒体播放器及组件,被调查对象涉及TCL旗下中国内地、中国香港、越南、美国多地实体,海信旗下中国、美国、墨西哥实体,以及紫标传媒旗下3家实体,囊括中国电子显示行业头部企业与新兴主体,这一事件凸显美国对中国电子产业技术竞争的限制力度持续加大,值得有关方面高度警惕。

337调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设立,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执行,主要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与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管辖范围除专利侵权外,还包含商标、版权侵权、窃取商业秘密、仿冒、不实原产地标注等多种情形。该项调查在程序上具备鲜明特殊性,调查结案时限通常为1215个月,立案后会迅速启动证据开示程序,给被调查企业带来极大应诉压力。同时,调查的救济措施十分严厉,一旦裁定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发布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与禁止令,其中普遍排除令更会直接阻断整个行业的涉案产品对美出口。

337调查本质是美国惯用的单边贸易保护工具,此次两起调查并非孤立的专利侵权案件,而是美国针对中国优势电子产业实施的精准围堵。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TCL、海信、小米品牌全球显示设备出货量合计占比达31.3%,首次超越韩国三星、LG28.4%,跃居全球首位。此次调查直指我国具全球领先优势的显示产业,意图在于打击中国品牌核心海外市场。此次调查将涉案企业在越南、墨西哥等地的海外制造基地一并纳入调查范围,也让我国企业通过出海建厂规避贸易风险的路径遭遇明显阻碍。

在此背景下,建议中国电子企业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应对。一是要积极应诉。从法律角度抗辩涉案专利的稳定性,发起无效宣告与双方复审程序;从技术角度同步启动“规避设计”,快速替换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二是要攻防兼备、以打促谈。将诉讼视为谈判的前置阶段,通过交叉许可、联合授权等商业模式,将法律对抗转化为共赢格局。三是寻求多路径应对。从技术抗辩、绕道设计、和解谈判、反制诉讼及公共利益评估等多角度影响裁决。对于面向美国市场的中国电子企业,337调查的常态化意味着知识产权合规已是企业必备能力。提前进行专利布局、开展自由实施分析、建立应诉专项资金,将是长期立足美国市场的必修课。

摘自:中国贸促会《全球经贸投资机遇与风险快报》(2026年第4期,总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