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塞拜疆国民议会召开全体会议,通过《投资活动法》修正案,为政府强制没收投资提供新法律依据。强制没收投资法律依据如下:一是出于国家需要,二是出于征用(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行病及其他由相关国家机关根据公共利益认定的特殊情况)。在上述情况下,根据该规定,阿政府将向投资者赔偿投资价值。政府强制接管旨在防止出现损害阿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殊情况,尤其在涉及战略重要性投资领域。 

摘自:中国贸促会《全球经贸投资机遇与风险快报》(2026年第4期,总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