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措施同时提供豁免或下调关税的路径,旨在迫使制药企业与白宫就药品价格和产业回流等达成协议。该政策对未在美国生产且未参与定价协议的专利药适用高关税,同时为企业提供通过本土化生产降低至20%关税或完全豁免的选项。政策设定多项过渡安排,大型企业有120天、小型企业有180天时间调整;已与美国达成最惠国定价协议并在美生产的企业可免征关税。欧盟、日本、韩国和瑞士等地药品关税降至约15%,英国另有单独安排。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暂不纳入征税范围,但将在一年内重新评估。
摘自:中国贸促会《全球经贸投资机遇与风险快报》(2026年第4期,总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