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保险的不断发展,一些海外不法分子也在“迭代升级”,他们利用出口企业投保后的放松心理和贸易中的疏忽大意,浑水摸鱼,骗取货物,给客户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企业需高度重视,谨防“李鬼”冒充“李逵”。
一、案情介绍
第三方冒用买方名义下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诈骗手段,很多海外不法分子通过相似邮件向出口企业下单,通过赊销的方式来骗取货物。随着对出口企业不断提示相关风险,这类初级版本的诈骗手段已经很难再得逞,于是这些不法分子开发出了高阶版本。
近期一批案件中,虽然从贸易单证上看,材料齐全,有的出口企业甚至收到了近五分之一的预付款,但限额买方仍否认贸易,仔细核查后发现,贸易单证上的买方名称为XXX INC,但限额买方名称为XXX,INC.。
而叫XXX INC名字的公司于合同签订前刚刚注册成立,货物已被其提取。两点符号之差,使得贸易对象由优质客户变成了一家注册不满一年的空壳公司。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李鬼”公司背后的注册方都是同一批人员,目前已发现该批人员涉及多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300万美元。
二、诈骗手段特点
回顾贸易过程,总结此类案件的诈骗手段存在如下特点:
(一)眼见为实,展会取得初步好感
不同于以往通过邮件的“广撒网”模式,此类案件中的“买方”都是在国外专业领域的进出口展会上与出口企业进行接触,良好的形象加上专业的谈吐、精致的名片给出口企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降低了出口企业的警惕性。
(二)高仿名称,隐蔽足以以假乱真
以往案件中,买方名称的“模仿秀”不少,往往是通过增减字母的方式来混淆视听。此类案件中,模仿更进一步,通过字符的增减来进行隐藏,甚至只有字符的“空格”区别,出口企业即使发现,也常常误以为是当地的操作习惯,因此此类手法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三)舍得真金,预付终获完全信任
在首次贸易中,完全赊销已经让出口企业避之不及,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反向思维,大幅提高预付款比例,在某些案件下以接近20%的预付款获得了出口企业的完全信任,以至于部分出口企业仍难以接受被第三方诈骗的事实。
三、风险防范需再高一丈
(一)谨慎对待新买方订单
国际贸易发展到现阶段,已经不存在野蛮生长的土壤,不太可能出现新买方首次贸易下大额订单的情况,出口企业应摒弃“一口吃个胖子”和“投保后万事大吉”的心态,与新买方从小额订单开始,运用必要的风控手段,步步为营,稳扎稳打。
(二)调取资信报告,有效识别买方身份
一份完善的资信报告,尤其是优质买方的报告,往往包括了买方公司全称、曾用名、贸易名、注册地址、运营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网址、注册号、税号、注册时间、高管人员、股东、雇员人数、财务数据等等。出口企业应详细对比从“买方”人员处获得的信息,以识别“买方”的真实身份。
(三)收到预付款也不应放松警惕
理论上来说,各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相对严格,要求买方通过其自身账户支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辨别买方身份,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国家允许在不同的省份(州别)注册相同名字的公司,使得汇款的身份识别效力降低;其次,由于银行电文对于字符的限制,部分买方名称并不能完全显示。因此,在全部货款落袋为安之前,出口企业均不应放松警惕,须时时关注货物情况,在发现可能存在诈骗苗头时,及时控制货物,尽力减损。
来源:中国信保学堂
作者:谭亮,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保后理赔追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