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84号令,新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旧版同步废止。此次新规是一次删繁就简、去备案化、数字化升级的重大调整,直接关系到企业通关效率与合规成本,化妆品进出口企业需提前了解相关变化。
一、条款级精简
- 删除进口收货人备案条款:旧版要求 “海关对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报检需提供备案号”,284 号令全文不再出现该条款。
- 删除出口生产企业备案要求:不再强制备案,改为强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 删除非贸易性化妆品专章,相关内容并入对应章节,结构更清晰。
二、通关流程优化
- 进口检验:由口岸检验改为申报目的地检验,贴合企业物流安排。
- 出口检验:取消 “产地检验 + 口岸查验” 两段模式,统一生产地检验。
- 注册 / 备案验核:电子数据自动比对,无需纸质批件,申报更简便。
三、品类边界清晰
- 普通香皂不适用本办法,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除外。
- 牙膏参照本办法管理。
- 化妆品半成品参照管理,进口环节免注册 / 备案验核、免标签验核。
四、监管更科学
- 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严重安全风险海关总署可直接紧急处置。
- 全面实施信用管理 + 分类监管,诚信企业享更多通关便利。
- 明确3 类不受理复验:微生物超标、超保质期、无法复验。
- 新增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方向,全程更透明高效。
五、追溯与责任更明确
- 进口记录:使用期限届满后保存≥1 年;不足 1 年的 ≥2 年。
- 法律责任精简:不履行退运 / 销毁义务,处警告或 1 万元以下罚款,其他按上位法处理。
六、新业态有依据
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展品按专项规定执行,适配当下贸易新模式。
(原标题:欣海关务|2026 化妆品进出口新规来了!这些变化企业一定要知道)
来源:欣海关务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