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对现行境外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根据通知,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从20亿元上调至100亿元。两部门还优化了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摘自:中国贸促会《全球经贸投资机遇与风险快报》(2026年第5期,总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