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货不对版是不少企业踩过的坑。明明谈好的是A品牌,货到了发现全是仿冒品。钱付了,货砸手里,对方还可能翻脸不认账。当买方企业想维权时,才发现举步维艰。
这类案件虽然原告占理,但是被告更好当……采购方想实现成功索赔,关键在于这三个环节:固定证据、选择维权方式、界定损失范围。
一、要固定哪些证据?
不少贸易公司或外商觉得自己占理就肯定能“赢”,但问题的关键往往不在理上,而在核心证据的固定,包括要去证明:
- 这批货是这家公司卖的;
- 这批货有问题。
买方收到仿冒货物,就像在超市买到了假水。想让卖方承担责任,首先要确保能证明假水是从这家超市买到的。
同理,如果你采购的货物是同质化商品(比如钢卷、化工原材料等),也需要举证证明其来源于卖方。买方需在收货时和收货后全程留痕,避免货物收到后直接拆柜混放,混淆来源。同时应在发现货物存在问题时及时取证,锁定溯源证据。
此外,索赔方证明收到的货物确为仿冒货物。固定货物问题的证据涉及到样品存证、封存。货值较大时建议第三方机构在场,如公证处、公证律师、SGS等,将货物问题的证据妥善保存。
因此,买方在交易全程均需具备固定证据的意识,具体在留存合同、订单、发票、付款记录、微信聊天、邮件等交易的证明文件,到货发现问题时固定问题货物的外包装、品牌标识、批次号等,以及第三方机构对问题货物及时鉴定、公证。
二、选择哪种维权方式?
固定完证据后,如何发挥出最大效果,也就是怎么样才能最有效地追回损失?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谈判、诉讼还是报案,或者多线并行。
(一)谈判
很多买方觉得,对方违约就理所当然应该赔付,但卖方也有自己的应对套路。谈判是双方利益的博弈,关键不是讲道理,而是拿住对方的利益,这样才能有要求对方的底气。
通常来说,如果供应商讲道理,那么案件就不会到律师手上。已经找到律师的案件,就事论事未必能解决。
真正管用的谈判,是找到对方的生意要持续甚至增长,他们最关注的点在哪。也许这些点和案件没有任何关系,但往往就可以成为成功谈判的筹码。
(二)诉讼
谈判谈不拢,需要走法律程序。但打赢官司不等于拿到钱。对方如果提前把资产转移了,或通过其他方式规避正常执行范围,诉讼后拿到的判决书也不能弥补损失。所以,诉讼之前要做三件事:
- 第一,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锁定证据问题。
- 第二,摸清他的“家底”,也就是财产线索,增加我们能够拿到钱的可能性。
- 第三是根据对方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股权架构,最大化扩大被告范围,比如看能不能公司股东、关联公司等都列为被告。
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以此最大限度保障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相应地在证据、背调中做充足的准备,才能保证判决执行到位,达到诉讼目的。
(三)报案
如果对方根本不想按照合同内容履行,或者涉及大量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该种情形可考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方在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时,赔偿态度可能会就更积极。采取报案方式时,由律师介入还是当事人自己完成等具体操作问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
三、如何界定损失?
首先,界定损失关乎最终的获赔范围。其次,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的,直接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
若缺少相关条款,买方就需要承担货物损失的证明责任,合同中的货物价值与收到货物的价值之差才是损失。也就是说产品是仿冒、质量可能不合格,但也会有残值。
来源:涉外律师说
作者:
- 周誓超,律师,兰迪深圳&迪拜办公室执行主任;执业领域:国际贸易纠纷解决、进出口/物流企业法律顾问、海外欠款催收
- 赵雅芳,律师,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国际贸易、涉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业合规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 章宇超,律师;执业领域:国际贸易及物流、海商海事、企业出海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