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加拿大领导人在2026年1月卡尼总理访华期间就一系列重要经贸问题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加拿大外交、贸易和发展部(以下并称“双方”)欢迎两国取得的积极进展,包括同意在中加新型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构建健康、稳定、可持续的经贸关系。
双方认识到继续提升双向贸易与投资水平、在双方乐见且可行的领域深化经济合作的重要意义。
双方确认保持机制化接触对促进积极势头、有效应对挑战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双方致力于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经贸共识,承诺将以本路线图指导以下领域合作:
一、加强经贸联委会
(一)双方承诺强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加拿大外交、贸易和发展部牵头的经贸联委会,继续将其作为促进两国经贸合作、解决经贸分歧的主渠道。
(二)双方承诺将经贸联委会升格为由贸易部长牵头的机制,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可由副部长级官员主持,并可视情邀请其他部门专家与会。
(三)双方承诺切实发挥直接向经贸联委会报告的工作组的作用。
(四)双方承诺于2026年夏季或秋季在加拿大线下召开经济伙伴关系工作组会议。
(五)双方承诺重启知识产权工作组,并通过磋商争取就贸易救济工作组职责范围达成共识,以期推动重启。
(六)双方认识到贸易问题是复杂贸易关系的常态,承诺通过经贸联委会就未来的问题开展务实、建设性对话。
二、推进双边经贸关系
(一)双方重申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开展工作,以及通过合作和建设性磋商应对挑战的重要性,并努力避免在未来实施单边措施。
(二)双方承诺鼓励两国对口部门、商协会及企业加强联系,开展双向贸易与投资促进活动,积极参加对方国家举办的主要国际贸易投资展会和专业展会,推介各自商品与服务。
(三)双方承诺支持两国主管部门加强中小企业领域交流与合作。
(四)双方承诺在彼此感兴趣的领域加强双向投资合作。
(五)中方欢迎加拿大对华投资,扩大在服务消费、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在华投资。
(六)加方欢迎中国对加能源、农业、消费品等领域的投资。
(七)双方承诺在各自国内法律框架内对外商投资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八)双方承诺支持两国主管部门开展海关合作,包括探讨建立伙伴关系,以开发创新解决方案为企业降本提效。
(九)双方承诺支持清洁和传统能源双向投资和贸易。
三、提升农业食品合作、强化粮食安全
(一)双方承诺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以妥善解决遗留的农产品贸易问题。
(二)双方欢迎续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关于食品安全与动植物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承诺就共同关注的食品安全及动植物卫生议题深入交流,促进市场准入问题的解决与技术合作,包括分区管理。
(三)双方承诺协调中加农业联委会重启工作。
四、推进绿色与可持续贸易
(一)双方承诺共同促进可持续贸易与投资,包括绿色产品贸易。
(二)双方欢迎签署《加拿大自然资源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林业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现代木结构建筑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技术交流合作。
五、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和贸易促进
(一)双方承诺探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对话的机遇,包括通过可能的谅解备忘录。
(二)中方欢迎加拿大担任第六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主宾国。
六、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
(一)双方承诺在双方可接受的条件下,推动两国人员往来、商务活动及旅游交流与合作;加方欢迎旅行社恢复经营中国公民赴加团队游业务。
(二)双方欢迎近期直航航班增加,并承诺推动尽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航空运输协定》所列额度内就继续逐步增加直航航班开展讨论。
七、推进经济和金融合作
双方承诺设立中加金融工作组,旨在加强在金融政策、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和监管、反洗钱、跨境资本流动、全球金融治理等议题上的双边合作。本工作组将向经济财金战略对话的双方牵头人汇报。本工作组将就上述议题和其他双方共同关心的议题开展高频、专业和深入的交流。
八、加强多边和区域经贸合作
(一)双方重申对以规则为基础、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承诺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协作,以推动在2026年3月举办的第14届部长级会议就世贸组织改革取得务实成果。双方承诺加强两国首都关于世贸组织议题的直接沟通。
(二)双方承诺通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携手推进加强贸易投资、促进创新、实现可持续与包容性增长等共同目标。加方支持中国主办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待贯穿全年的会议各项活动取得成功,感谢中方支持加拿大提出申办2029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
(三)加方赞赏中方长期以来对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努力,并重申《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对能够满足“奥克兰三原则”的经济体保持开放。
来源: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