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于2026年3月16日根据《特别进口措施法》(Special Import Measures Act)发起调查,调查对象为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非铠装建筑电缆(UBC)涉嫌倾销及补贴并造成损害。本次调查系因 PTI Cables Inc.(魁北克省 Pointe-Claire)提出申诉而启动。
涉案货物通常归入以下税则归类号项下进口:
- 8544.49.00.19
- 8544.49.00.90
但是,涉案货物也可能归入以下税则归类号项下进口,尤其是在其作为进一步加工成 UBC 的导体进口时:
- 7408.11.10.00
- 7408.19.00.10
- 7605.29.00.00
- 7614.90.00.00
上述税则归类号可能同时包含非涉案货物,涉案货物也可能归入其他税则归类号。
产品定义载于附录1。
CBSA将调查有关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或补贴,并将在90日内作出初步裁定,届时可能适用临时税。
有关本次调查的更多信息将在15日内载于《立案理由说明》(Statement of Reasons)并对外公布。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simaregistry-depotlmsi@cbsa-asfc.gc.ca


附录1:产品定义
涉案货物定义如下:
原产于并出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铠装建筑电缆,以及用于非铠装建筑电缆的导体。
其中,“非铠装建筑电缆”系指由两根或三根绝缘铜导体或铝导体组成的组件,另加一根拟用作接地/连接导线(bonding wire)的金属导体,外覆热塑性或热固性护套,可带或不带连接器,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
每根绝缘导体的额定电压高于80伏且不超过300伏;
-
每根绝缘导体的规格不小于美制线规(AWG)14号且不大于AWG 2号;
-
该电缆的主要用途是分配电流以为照明、电器、插座及类似设备供电;并且
-
该电缆已经由认可认证机构认证,符合适用的加拿大标准。
以下产品排除在涉案货物之外:
-
长度小于2米的电线和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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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端永久连接接头的延长线,其中一端为两脚或以上插头,另一端为插座,其设计和用途是将便携式电气设备或器具连接至电源,且并非永久固定于建筑物、构筑物或永久电气布线系统的一部分;
-
拟永久安装于车辆及移动设备中的电线和电缆,但 “NMD90” 和 “NMWU” 型电缆除外;
-
线束(wiring harnesses)以及 - 用作制造机械产品或电气产品投入物的电线和电缆,但不包括作为模块化建筑组件一部分安装的电缆,前提是该电缆用于将电力从电源分配至安装于该模块化建筑组件上的机械和设备。
为明确起见,产品定义:
- 不包括用于传输数据、信号、信息或通信的电缆;并且
- 不包括通常用于车辆和移动设备中的电缆和布线,若该等电缆的用途与该物品的车辆属性或车辆功能有关。
来源:贸易救济信息,信息来源:闻道出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