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表声明称,进口自中国的活性负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AMM)未对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基于ITC的否定裁决,我国出口至美国的活性负极材料将不会被征收高额的双反关税,我方取得了本案的行业无损害全胜的结果。

此前,美国商务部在2月11日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负极材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申请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3.50%、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02.72%,同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补贴税率为66.82%-66.86%。

案件回顾:

2024年12月18日,美国申请人活性负极材料生产商联盟提交立案申请。

2025年1月3日,我会召开应诉协调会。主要头部企业参加会议。

202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负极材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25年3月,主要涉案企业拜访我会,就案件应诉策略进行交流。

2025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湖州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Shanghai Shaosheng Knitted Sweat因未参与应诉,税率均为712.03%、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6.55%。

2025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申请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3.50%、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02.72%。

2026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湖州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Shanghai Shaosheng Knitted Sweat补贴税率均为66.82%、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税率均为66.86%。同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申请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3.50%、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02.72%。*在产品范围裁定中,美国商务部将已加工至进口锂电池产品(含电芯、电池模组、电池包)、电动汽车、混动汽车、手机和电池储能系统中的活性负极材料,排除出征税范围。

2026年3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名委员就本案的产业实质性阻碍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为2:1,两票反对征税,一票支持征税。

我会作为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在收到立案预警信息后,在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的指导下,迅速反应,及时召开本案应诉协调会,为案件应对争取时间。整个案件应对的过程中,我会作为案件应对的组织方,积极连接“四体联动”的各个主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充分交流意见,为案件应对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五矿工化工进出口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