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底至3月初,美国与以色列联合对伊朗本土实施了军事打击。此次军事行动彻底终结了美伊之间长达数年的“准战争”状态,将其推向了全面公开的武装冲突。在2026年2月28日的“斩首行动”中,美以联军成功击毙了伊朗最高领袖大阿亚图拉·阿里·哈梅内伊(Ayatollah Ali Khamenei),并导致包括伊斯兰革命卫队(IRGC)和国防与武装部队后勤部(MODAFL)在内的约40名伊朗高级官员丧生。目前,伊朗正展开高烈度反击,全面冲突状态已然确立。
面对这一剧变,深度参与国际贸易的中国企业,尤其是能源、半导体、科技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正面临极其复杂的监管压力。本文结合笔者对于伊朗制裁的长期追踪和对于美国政策的研究和理解,重点分析美国涉伊制裁和中国涉伊贸易的可能发展。
一、美国后续对伊制裁的推演
在全面冲突状态下,美国制裁政策的走向高度依赖于军事行动的实际进程。企业需要针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监管环境提前进行合规布局。
(一)可能性一:美国短期内实现政权更迭
如果美国及其盟友在较短时间内达成战略目标,伊朗现行政权崩溃并建立过渡政府,美国大概率会逐步放开针对伊朗国家层面的全面制裁。从合规的专业视角来看,制裁的“放开”并不等同于风险的降低,反而会进入一个规则极其复杂的重建期。
回顾历史,在2003年伊拉克冲突导致萨达姆政权倒台,以及2011年利比亚 卡扎菲政权被推翻后,美国并未立刻废除全部制裁法案。相反,OFAC 采取了颁布一系列通用许可证(General Licenses)的做法。鉴此,若伊朗完成政权更迭,预计 OFAC 会迅速出台针对伊朗重建的人道主义援助、基础设施修复以及关键能源设施运营的通用许可证。这意味着对伊贸易将从“原则上全面禁止”转变为“在特定授权范围内的有条件放开”。
同时,在政权更迭后,OFAC 将面临庞大的 SDN 清单清理工作。新的伊朗国家机构、中央银行及合法国有企业可能会被逐步移出黑名单。但是,原政权的核心武装力量(如伊斯兰革命卫队及其庞大的附属商业网络)将转入地下,作为非国家实体(Non-State Actors)继续受到最严厉的反恐制裁。
在此情景下,试图抢占伊朗冲突后重建市场的中国能源与基建企业将面临极高的合规技术门槛。企业必须具备穿透核查能力,以证明其在伊朗的新交易对手完全清除了原受制裁实体的资本与人员影响。这种在冲突后废墟上进行的背景调查,其难度远超和平时期的商业并购。任何对通用许可证适用范围的误读,或未能识别出隐藏的受制裁利益相关方,都会导致企业面临巨额罚款。
(二)情景二:冲突步入长期化
如果伊朗军方及其盟友坚持长期抵抗,冲突陷入胶着,美国将不得不把经济战提升至最高层级,以彻底耗尽伊朗的=储备。在此情景下,美国此前因忌惮引发全球经济动荡或顾忌中美大国关系而保留的制裁手段,将被直接启用。
必须明确的是,在现行出口管制法律框架下,根据 EAR 第 746.7 部分及 OFAC 的 ITSR,伊朗早已是受全面禁运的国家(包括 EAR99 物项),且现有的伊朗FDP规则的管辖范围已涵盖极其广泛的海外生产物项。因此,如果冲突陷入胶着,美国对伊封锁的加码将不再体现在规则文本的扩张,而是体现在执法力度层面。
在过去的制裁周期中,美国对于中国部分地方独立炼厂采购伊朗原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执法克制,以避免对全球油价造成不可控的冲击。但在长期冲突情景下,这种政治考量将被彻底抛弃。OFAC 将对涉及伊朗原油运输的“影子船队”、从事换船(STS)过驳操作、篡改 AIS 轨迹的航运公司,以及最终的能源采购方实施顶格打击。不仅是边缘企业,任何被查实的金融机构——无论其体量大小——只要为这些涉伊原油贸易提供了美元结算或相关金融服务,都将面临被切断美国金融系统连接的次级制裁(Secondary Sanctions)。
同时,由于直接出口的法律通道早已封死,BIS 和 OFAC 的执法重心将100%转移至打击第三方转口贸易和供应链下沉隐匿行为。对于半导体和电子元器件,BIS 的 ERC 将异常活跃,美国情报机构将动用军事手段追踪供应链网络。位于阿联酋、土耳其甚至东南亚的转运枢纽,以及涉嫌协助隐匿最终用户并将货物违规转运至伊朗的中国企业海外分支,将被高频次、大规模地列入 Entity List 或 SDN 清单。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冲突状态下,BIS 对于“知晓” (Knowledge) 的认定标准将降至最低。如果中国企业生产的通用电子元器件(哪怕是 EAR99 物项)在被击落的武器残骸中被提取发现,企业将无法再以“通过正规经销商出口、对最终去向不知情”作为抗辩理由。(该情况已在俄乌冲突多次发生)监管机构将推定企业未尽到合理的供应链阻断义务,从而直接采取行政执法措施。
二、现阶段中国企业需要警惕的具体风险剖析
无论冲突最终走向短期更迭还是长期胶着,冲突的爆发本身已经对跨国商业环境造成了即时且破坏性的改变。中国企业必须摒弃经验主义,重新审视自身的全球业务网络。
(一)能源与大宗商品贸易的金融及物流穿透风险
能源企业当前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于 OFAC 穿透式审查及 50% Rule 的严格适用。一旦供应链中的某一物流节点(如某单船公司)被纳入 SDN 清单,与该节点产生资金往来的企业主体及其控股子公司,其美元结算通道可能被瞬间冻结。如果美方以军事手段介入,传统的规避手段,诸如隐瞒货物真实原产地、伪造海运提单等传统规避手段,可能难以起到效果。
(二)半导体与科技企业的“涉军转化”与最终用户失控风险
现代冲突高度依赖底层电子元器件。基础的通用集成电路、传感器或定位模块,一旦在被击落的武器残骸中被提取发现,其上游的制造商及分销商就会立刻成为 BIS 的重点调查对象。企业若无法提供详实的交易记录以证明自身已尽到合规的尽职调查义务,且对最终违规转运去向完全不知情,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三)制造业出海与跨国供应链的 CBP 扣押风险
除了 OFAC 和 BIS,广泛参与国际贸易的制造业企业还需高度关注 CBP 的一线执法。如果中国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被怀疑包含了来自伊朗的受制裁原材料(如特定石化衍生品、金属矿产),CBP 有权在货物抵达美国港口时立即启动扣押程序。在冲突背景下,证明产品中“绝对不含受制裁元素”的举证责任完全倒置给进口商和制造商,这将导致合规成本大幅攀升。
(四)涉外合同履行受阻与不可抗力违约风险
冲突导致中东核心航线阻断。由于制裁条款的突发性加码,原本合法的交易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变为法律禁止的交易。若企业在商业合同中未设置完善的制裁合规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将面临既无法继续履约,又可能因违约遭受国际仲裁索赔的困境。
三、危机局势下的风险隔离策略
面对高压监管环境,要求所有中国企业一刀切地完全切断与中东的所有商业往来并不符合商业现实。企业的核心应对逻辑应当从全面防御性恐慌退出转变为在专业法律指导下进行精确的风险控制与业务隔离。这包括:
(一)实施涉伊业务的风险分级
企业必须在合规团队和外部律师的指导下,对现有的客户名录、供应链节点、物流运输商以及资金结算路径进行穿透式的风险评级。对于完全属于人道主义物资或符合现行通用许可证豁免范围的业务,需在留存完整尽职调查记录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对于处于灰色地带的存量业务,应通过严格的法律分析确认是否存在美国连接点 (US Nexus)。若经评估认定不涉及美国连接点且未触发次级制裁条款,企业需在物理操作、资金账户、人员调配上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将高风险业务与全球主流业务彻底隔离。
(二)主动利用许可证制度谋求合法经营空间
在冲突或政权更迭的过渡期,对于高价值的国际贸易合同,企业应当在专业法律意见的支持下,积极研判向 OFAC 提交特定许可证 (Specific License) 申请的可行性。通过详尽的法律抗辩,阐述交易的非军事性质及申请人的合规管控能力,企业可以争取在特定时间窗口内合法完成交付与结算。同时,律师需持续监控并指导企业适用 OFAC 在冲突期间临时发布的各类通用许可证。
(三)建设具有实质性审查与放行功能的 ICP 体系
半导体和科技企业必须将内部合规计划 (ICP) 从静态文本升级为动态的业务筛选机制。在专业指导下,企业需在订单评估阶段引入极其严格的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审查,通过商业情报交叉验证货物的真实去向。对于具有两用物项属性的产品,最稳妥的风险控制手段是指导企业通过官方渠道正式提交 CCATS 申请,以书面形式确认其 ECCN 编码及是否受制于特定的 FDPR 规则。在明确监管边界的基础上,精准界定可放行与需拦截的业务。
(四)部署针对 CBP 扣押与清单制裁的紧急预案
在严苛的监管尺度下,企业必须建立常态化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可能面临的 CBP 扣押程序,企业需提前建立涵盖从原材料采购到出口报关的全链条溯源文件库。若企业或关联方被纳入 Entity List 或 SDN 清单,应迅速启动独立调查程序,收集详实的无违规意图反证材料,依法向 ERC 提交申诉或向 OFAC 启动清单移除程序,以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合法权益。
来源:国际贸易合规观察
作者:施沈畅,协力律师事务所,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执业领域: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海关、国际贸易;联系方式:+86 17702110912
